4大學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出手了 校長懲處最快本週公佈
教育部24日舉辦「作夥學: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劃、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調查計劃」研究成果發表會,由高等教育司司長廖高賢(中)主持,國立臺灣大學教授林國明(左二)、國立中山大學教授施慶麟(右二)、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郭家音(右一)、國教署副署長林琬琪(左一)一同分享計劃調查成果。(陳俊吉攝)
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中)表示,對於佛光、真理、文化及大葉等4校短報招生缺額,將對校長進行行政懲裁罰。(林志成攝)
大學分發入學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的狀況,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今表示,上週已發函給4校校長請他們陳述意見,之後教育部將《依私校》法80條進行行政裁罰,結果最快在本週或下週就會出爐。
根據私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執行職務時,若學校辦理各項公開招生,有違反招生相關法規或其他影響招生事務公平,可處行爲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
大學分發入學於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大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迴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真理、大葉及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現象,引發軒然大波。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已下臺、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則向董事會請辭,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說會負起該有責任。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表示,短報名額部分,文化和大葉兩所學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則是累犯。不管這些學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會有不同的處罰方式,將依情節的輕重,對校長及學校進行懲處。
這起事件發生至今超過1個月,教育部會怎麼懲處這4校校長?廖高賢今天表示,教育部將對4校進行行政裁罰,但依規定要讓當事人(校長)陳述意見,上週已發文給4位校長,之後會以《私校法》第80條進行懲處,結果最快本週或下週就會出爐。
根據《私校法》第80條規定,校長可能被處以30萬到150萬元罰款。在這次事建中,佛光大學及真理大學是累犯,兩校校長可能被懲處較爲嚴重一點,最高可罰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