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銀行獲准開辦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

金管會今日表示,先前於109年8月7日訂定發佈「銀行辦理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服務管理辦法」,並分二批次受理銀行申請辦理本項業務。先前已覈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3家銀行開辦此項業務。第二批次共計8家銀行遞件申請。經審查後,計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瑞士瑞士銀行臺北分行等4家銀行獲准開辦此項業務。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藉由本業務之開放推動我國理財產業服務升級,獲准辦理本業務之銀行可提供高資產客戶客製化解決方案,引進投資組合管理方法集中度管控機制,透過市場研究及商品研發團隊提供多元化金融商品諮詢服務,並結合信託2.0之家族信託等服務,強化財富傳承顧問諮詢之功能

金管會表示,本次獲准開辦的銀行在業務規畫等較佳,並審酌其配合政府重要政策情形,及該等銀行爲辦理本業務,在人才培育與配置、商品研發、報價評價能力、客戶投資風險管理等相關資源資訊系統之投入,提出相關具體規畫,展現其推動本項業務的理念願景有助提升我國財富管理產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