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交接後司法院院長請辭?秘書長:無此憲政慣例

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委今天質詢提到,2016年因總統換人,時任司法院正副院長請辭,現在520將屆,司法院正副院長要不要循憲政慣例請辭。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說,他不便代替回覆,但就他的認知,應該沒有此憲政慣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吳三龍等人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的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臺灣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提到,2016年因爲換總統,時任司法院正副院長請辭,當時民進黨也提出相關主張,即新任總統上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應請辭,而現在520快到了,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要不要循憲政慣例請辭,希望他們要跟社會清楚說明。

吳三龍迴應,他不便代替答覆。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之後質詢,詢問吳三龍是否有此憲政慣例。吳三龍說,根據他的認知,應該是沒有。

吳思瑤說,建議黃國昌看一下大法官釋字第419號解釋,當中清楚說明,即便請辭那是一種禮貌性請辭,並非強制性請辭。

吳思瑤認爲,總統蔡英文將政權交接給準總統賴清德,畢竟是同一政黨,基於同樣的政治理念、承襲同樣執政路線,如果要去擴大衍生,5院的院長是否要一併請辭的問題,應該是在不同政黨、理念價值不同時,可能才比較需要討論這議題。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詢問,2016年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向蔡總統請辭,是基於什麼原因。

吳三龍說,當時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5月提出訴求,希望五院院長也能有一個交接,但賴浩敏在2016年7月11日請辭,蔡總統並未馬上處理,至於爲何請辭,可能是因爲他們的任期在同年10月31日屆滿,而蔡總統直到當年的10月27日才準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