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萬人薪酸誰人知! 「合法」領不到基本工資
示意圖(資料照片)
基本工資確定連8漲,明(2024)年基本工資確定月薪調高至27,470元,不過以今(2023)年7月底勞退提繳工資統計觀察,提繳工資中位數僅36,300元,代表有一半提繳工資低於此數,有243.5萬人低於28,800元,其中有59.1萬人更低於23,100元。
其中「住宿及餐飲業」平均提繳工資最低,僅有27,535元,差距僅4.12%,顯見因就業門檻低、流動率高,餐旅業從業人員的薪資普遍較其他行業低了一截。
基本工資指的是勞工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內,最低可領的薪水報酬總額,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下列4種情境讓領基本工資的勞工檢視老闆有沒有違法。
扣除勞健保後低於最低工資
通常公司會幫員工代扣應自行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月薪扣除「僱主代扣勞健保費用」,導致實領低於基本工資並不違法;不過多扣僱主應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即會踩到紅線。
扣除全勤獎金低於基本工資
據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若最低薪資含括全勤獎含,但員工因故請假時,而被扣除全勤獎金以致實領低於基本薪資,此舉屬違法行爲。
扣事病假後低於基本工資
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若當月請了不支薪的事假、或是隻有半薪的病假,導致該月領到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時,由於沒有提供勞務,並不違法。
按件計酬低於基本工資
每月薪水是按件計酬並且按月結算,即有勞僱關係,也在基本工資規範,僱主即便因爲勞工當月完成案件數與目標不符,希望能降低當月給付的薪資,也要至少支付員工26,400元的基本工資纔不會違法,若以日薪、時薪計,也要滿足每小時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