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幹部被處理,山東一地通報
近日,臨沂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件——
爲加大礦產資源領域正風肅紀反腐力度,推動全市礦產資源領域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走深走實,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震懾效應,現將近年來全市查處的5起礦產資源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臨沂市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成員、副理事長劉繼永受賄案。劉繼永在擔任蘭陵縣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蘭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土地掛牌出讓、項目承攬、採礦手續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劉繼永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3月,劉繼永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百五十萬元。
蘭陵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德光受賄、濫用職權案。劉德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國土執法、礦產資源監管、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國土執法和縣級土地整理工作中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劉德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8月,劉德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十萬元。
平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白彥自然資源和規劃所原所長李長平貪污、受賄案。李長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侵吞礦產評估測繪費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或單位在工程承攬、礦產資源開採、衛片整治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李長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1月,李長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臨沭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原一級警長、臨沭縣河道採砂規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工作人員王濟濤貪污、受賄案。王濟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虛報冒領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或單位在企業經營、非法採砂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王濟濤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4年3月,王濟濤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十八萬元。
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原高新技術企業孵化中心主任、一級主管馮峰涉嫌貪污、受賄案。馮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虛列支出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砂石項目承攬、項目競拍、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馮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