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男案偵結 土地權狀還在夏家 賴母告侵佔

臺中5億高中生案不起訴處分,賴姓死者家屬委託律師許哲維轉述賴母發言,強調一定要聲請再議。(本報資料照片)

5億高中生案家屬疑點與中檢認定對照表

臺中5億高中生命案,臺中地檢署21日偵結,檢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僞造文書罪起訴夏姓代書助理,賴姓高中生母親仍不相信兒子會輕生,強調「要上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則說,未來法院若判決夏男有罪,對民事部分有很大幫助,在遺產繼承部分將全力協助賴母,目前賴男名下房產土地權狀都還在夏姓代書手上,家屬已提出侵佔告訴。

許哲維昨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他轉述賴母得知夏姓父子殺人罪嫌獲不起訴後,心情雖平靜,但感到很無奈。因爲他們知道檢方會朝此方向偵辦,所以一直有跟賴母作預告,讓她有心理準備。

賴母也說「兒子不會跳樓輕生,要上訴!」另外,檢方認定兩人爲假結婚,以僞造文書罪將夏姓代書助理起訴,賴母則感謝檢方大力支持。

許哲維表示,賴男與夏男間沒有任何交往,且賴男曾追求過其他女生,顯示他是異性戀,感謝檢察官採納意見。在民事部分,若夏男僞造文書部分確定,他的遺產繼承權將失效,賴母就會成爲唯一繼承人,首先將確定遺產權的部分,接下來再討論遺產繼承限額問題。

許哲維說,若該起結婚無效,夏男繼承權失效,賴母在繼承權的部分將可能有3種情形,首先是依內政部民國87年頒佈的行政命令,只要賴母在繼承開始後3年內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她即可依此繼承;第二,若賴母仍爲外國籍或無國籍者,她仍可完整繼承,但必須依《土地法》在取得不動產3年內處分該不動產。

最後纔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財產繼承有200萬元限制,但會盡力協助家屬朝完整繼承的方向努力。

檢方認定賴男手上的針孔是急救時施打針劑導致,許哲維說,檢方提出的監視器截圖沒看到護理師是注射哪隻手,但根據筆錄,護理師當初說的是「不確定右手針孔是誰打的」,表示無法排除右手針孔可能是因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檢方提出的不起訴理由沒有完全迴應家屬提出的疑點,難令家屬信服,也難杜大衆悠悠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