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挺修法延長核電廠期限!最新民調錶態了
圖爲核三廠外觀。(中時資料照)
核三廠1號機運轉執照於27日屆滿40年,依法予以除役,但最新民調顯示,有超過6成的民衆支持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
《美麗島電子報》今公佈6月國政民調,其中詢問「立法院有無必要修法延長核電廠使用期限?」,結果顯示高達64.1%的受訪民衆表示有必要(35.7%很有必要、28.4%還算有必要);認爲沒必要的人則有21.6%(6.1%很沒有必要、15.5%沒什麼必要),未明確回答的有14.3%。
交叉分析顯示,65%泛藍民衆、民衆黨支持者支持修法,中立民衆中,59.3%認爲有必要修法、22.1%認爲沒必要,泛綠民衆方面,44.3%認爲有必要修法、35.8%認爲沒必要,其中民進黨支持者42.9%認爲有必要修法、37.4%認爲沒必要。
該民調由美麗島電子報委託戴立安(問卷設計與分析。並委託畢肯市場研究公司執行電訪),調查範圍爲全國22個縣市,對象爲設籍在調查範圍,年滿20歲的民衆,自7月23日與7月26日(7月24日與25日因颱風停班未執行)由訪員進行的電腦輔助電話訪問方式,採住宅電話與行動電話雙架構抽樣,成功完訪1074人(住宅電話752人、行動電話322人),合併樣本在信賴水準95%時的抽樣誤差最大值爲±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