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警示+責令改正 中泰化學被立案後控股股東也遭立案

(原標題:7人警示+責令改正 中泰化學被立案後控股股東也遭立案)

財聯社3月24日訊(記者 方彥博)3月20日剛剛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的中泰化學(002092.SZ)今晚公告收到監管措施決定書,除上市公司被責令改正外,包括前任董事長、總經理在內的共7名前/現任高管、控股股東中泰集團及相關責任人皆被警示。

此外,因涉嫌組織、指使上市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公司控股股東新疆中泰(集團)有限公司同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公告顯示,中泰化學主要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和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的違規行爲。

其中,中泰化學及其子公司通過直接或間接支付預付款、代墊費用等形式,向控股股東新疆中泰 (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支持,2021年累計發生2.15億元,佔2021年經審計淨資產的8.54%,2022年累計發生5.56億元,佔2022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1.61%,2023年累計發生6.99億元,佔2022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72%,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中泰化學資金。

截至目前,上述資金佔用款項均已歸還,但中泰化學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仍觸犯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

同時,由於中泰化學及其子公司未恰當選擇貿易收入覈算方式,公司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虛增收入0.90億元、21.40億元和42.48億元,虛增成本0.90億元、21.40億元和42.48億元。

上述事項導致中泰化學2020年至2022年定期報告以及2023年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發行文件存在披露不準確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泰化學一案中,控股股東新疆中泰(集團)有限公司也牽涉其中,根據中泰化學公告,因中泰集團涉嫌組織、指使上市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泰集團立案。

中泰化學方面表示,在本次立案事項系針對公司控股股東,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開資料顯示,中泰化學主營聚氯乙烯樹脂(PVC)、離子膜燒鹼、粘膠纖維、粘膠紗四大產品,是全球規模最大的乙炔法PVC生產企業和國內最大的氯鹼生產企業。

受行業週期影響,去年以來PVC、燒鹼等化工產品景氣不振,公司盈利能力大幅下滑。業績預告顯示,中泰化學預計2023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27億元至29.8億元,同比下降478.15%至517.37%。

除行業困境外,中泰化學還面臨着高額的對外擔保帶來的財務風險。截至2月29日,中泰化學的實際累計對外擔保總額達215.4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3.7%。其中,公司爲關聯方提供擔保金額約爲15.0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