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歲翁騎車迷航逆向上國道 直衝林口遭撞倒地送醫
81歲黎姓老翁今日凌晨5時許騎機車時,疑似路況不熟竟從桃園交流道誤入國道1號,沿南向主線車道逆向北上,結果在林口路段遭小客車擦撞倒地。(黃敬文翻攝)
81歲黎姓老翁(14)日凌晨5時許騎機車時,疑似路況不熟竟從桃園交流道誤入國道1號,沿南向主線車道逆向北上,結果在林口路段遭小客車擦撞倒地,黎翁右手骨折、氣胸及身體多處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後續送林口長庚醫院就醫。
據瞭解,國道警察局獲報黎翁騎機車逆向上國道後,隨即派出巡邏車前往攔截,不過黎翁行經在國道1號南向40.3公里時,駕駛小客車迎面而來的31歲李姓女子發現黎男機車逆向而來,閃避不及與他發生擦撞。
黎男擦撞後摔車倒地臥,接着另輛小客車駕駛36歲張姓男子因閃避不及,也擦撞倒地的機車,2部自小客車駕駛人的酒測值均爲零,而黎翁也因氣胸無法實施酒測,後續送往送林口長庚醫院急救。
國道警方表示,黎翁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將依法制單舉發,另也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方指出,6月30日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回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爲,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且提高罰鍰上限,從原本的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國道警方呼籲,民衆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