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次拿千元鈔「買29元打火機」藉端滋擾 店家報警結果出爐

陳姓男子在臺北市萬華區「朝代五金」百貨購買價格低廉小物,於極短暫時間內9次拿出千元鈔要求找零,店家報警,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臺北地院審查,認定陳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裁定罰他3000元。

萬華分局移送指出,陳姓男子今年8月22日5時40分許,在「朝代五金百貨」購物,他在數分鐘內多次以1000元鈔票購買價格只有幾十元小額商品。

之後,店家以無法找零錢爲由,拒絕陳以這種方式購買東西,不過,陳還是執意以大面額的鈔票購買小額商品且與店家再三爭執,警方獲報處理認爲,陳藉事端滋擾朝代五金百貨,依社維法將陳移送法辦。

法院調查,陳在警詢時供稱「我當下不記得」,不過,依據店家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陳姓男子8月22日5時33分47秒至40分47秒的短短7分鐘內,用千元鈔票購買「29元」的打火機達8次之多,其間,店家表示零錢用罄無法找零,陳還是與店家爭執。

依監視錄影畫面,隨後,在不到3分鐘的5時43分42秒,陳再以大面額鈔票繼續購買髮夾等小額物品,店家不堪其擾才報警。

法官審查認爲,陳姓男子假藉事端擴大發揮,逾越一般社會大衆所容許的合理範圍,以遂行妨害公共秩序、擾亂社會安寧的潛在目的,行爲確實已違法,審酌陳的違犯情節、年齡智識等,裁定陳罰款3000元。可抗告。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