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酒店捷克籍經理持少女性影像 嘉院「1原因」準交保解境管

阿里山某酒店40歲捷克籍男總經理去年從臺灣入境美國時被查獲手機內涉嫌存有數個少女性影像檔案遭遣返臺灣,嘉檢依法起訴並境管。捷克男聲請解除出境管制,地院以9萬元交保可代替境管,裁定解除。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表示,這名捷克籍男子在2023年7月間因工作關係派駐來臺,在阿里山某酒店擔任總經理,於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間在不詳地點自行拍攝及以通訊軟體Telegram接收網友傳送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檔案,並存放在手機內。

男子去年5月間自臺灣搭機至美國洛杉磯機場入境時,遭美方留置調查,發現手機存有多個兒少性影像檔案,被遣返回臺灣,刑事局據報前往桃園機場扣押捷克男的手機,檢方指揮嘉義市警方持搜索票至其任職的酒店執行搜索,查扣另1支手機及筆記型電腦。

捷克男坦承手機、筆電是自己的,但是否認犯行,辯稱所查扣的少女性影像不知道從何而來,復訊後,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調查,查扣的性影像檔案包括照片及影片,無證據顯示拍攝地點在臺灣,也沒有證據顯示拍攝的未成年是臺灣人,初步檢視大都爲東南亞籍少女,內容多爲猥褻裸露畫面;去年10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捷克男日前透過辯護人聲請解除境管,理由爲無前科、持中華民國就業金卡,任職期間誠實納稅,偵查期間均遵守開庭日期到場,無逃亡之虞。

地院表示,捷克男涉及罪嫌,爲最重本刑爲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他最近的親屬均在捷克,確有團聚的情感需要,限制出境、出海對其人身自由干預強度實屬非輕,綜合考量,認爲捷克男提出交保金9萬元,應可確保進行審理或執行,並以此方式替代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因此,裁定準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嘉義阿里山某酒店捷克籍經理手機內存有少女性影像。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