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重鑑案 先斬後奏182億元

愛國者飛彈維修技術都被美國抓在手上,愛三飛彈也不準在臺灣打,免得參數外泄,處處受制於人。圖爲空軍「航空嘉年華活動」地面展示「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系統。(本報資料照片)

外電報導美國雷神公司售臺裝備擡價詐欺,國防部證實但案情保密。在軍方與雷神采購的裝備中,有筆臺幣182億元的「愛國者三型(PAC-3)飛彈重鑑測案」最爲離譜,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先斬後奏,擅自與美方簽約,空軍司令與國防部長事前都不知道。

美國政府2020年7月宣佈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金額約182億元,如此大金額,竟由空軍防砲指揮部直接作業建案,因違反後勤維持費超過10億元就要簽報國防部的規定,空軍認錯,並簽報懲處名單。

據國防部最早規畫,愛國者飛彈相關採購案總金額是1791億餘元,預訂2021年結案。依規定,軍售節餘款應繳庫。但美方要求182億元節餘款不要繳庫,空軍防空指揮部即擅自與美方簽發價書,相當不尋常,最後是以當初說好買的飛彈數量,沒有買夠,所以用這筆錢補買,修訂爲「愛二性能提升及採購愛三」續購案,以補充原彈藥採購不足數,將全案延長至2027年結案,但整個作業都違反程序。

此外,美售我愛國者飛彈多年,一直派技術人員駐臺,在臺所有開支究竟應由美國廠商負擔,或由我方埋單,近年有所討論,我方究竟付多少錢,也應藉此檢討。

另我防空飛彈指揮部指派官兵前往美國新墨西哥州白沙飛彈測試場,進行愛三彈赴美實彈射擊費用,是否合理,也應一併檢討。

事實上,2014年美曾同意可赴美試射愛三彈,但要付費。美方開出400萬美元及30名官兵高價差旅費。花1億多元跑到美國打愛三彈,當時國防部長嚴明聽取軍中意見,最後決定不去,主要是武器裝備出廠有一定的可靠度,測試方法也都有技令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