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婚後2年非法打工 遣送出境失聯20年!悲情男終放手

愛妻婚後2年非法打工,被遣送出境失聯20年,悲情男終放手,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化名)在2002年結婚,婚後小萱來臺同住生活,不料,小萱在2004年就因爲非打工,遭到移民署遣送出境,迄今未曾再來臺灣,也沒有再與阿國聯絡。阿國不滿小萱如同惡意遺棄,實際上也無經營婚姻可能,憤而訴請判決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函詢移民署的結果顯示,小萱確實在2004年3月時,因爲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被移民署遣送出境,迄今也沒有入境或申請來臺的紀錄。

法官考量,雙方在結婚後不足2年,小萱就因逾期停留以及非法工作,經遣送出境後,迄今已逾20年未再與阿國共同生活,雙方現在也無聯繫,顯見小萱對於婚姻已無維持及共同經營之意。

法官審酌,雙方婚姻基礎已失,婚姻現在僅存形式而無實質,而且主因是小萱遭遣送出境,因而未能與阿國共營夫妻生活所致。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