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新規:保險機構需以惠民微利原則爲投保電梯提供專業體檢與保險建議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安徽監管局正式發佈了《住宅電梯安全保險服務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進一步規範電梯安全保險服務,確保公衆乘坐電梯的安全。
根據《辦法》規定,電梯安全保險服務是指電梯安全相關方在投保後,由保險機構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對在保險範圍和保險期限內因保險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或相關費用等,履行支付保險金或修護義務。同時,保險機構還將協助投保單位開展事故預防等增值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明確要求保險機構在收到電梯安全相關方的投保申請後,必須遵循“服務民生、惠民微利、公平持續”的原則,迅速組織專業人員對投保電梯進行全面體檢,並出具詳細的電梯安全評估報告。基於評估結果,保險機構將合理釐定保費、匹配保障額度,並向投保方提供科學、合理的保險建議。
此外,《辦法》還規定,保險產品的選擇權完全交給投保方,雙方需達成一致後方可簽訂保險合同。保險機構在合同中明確承擔保險責任,投保方則按約定繳納保費。保險期限將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約定。對於風險管理良好、品牌質量上乘、集體或連續投保的情況,保險機構將按照保險費率規章規定給予相應的費率優惠。
此次《辦法》的出臺,不僅爲電梯安全保險服務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也爲廣大市民乘坐電梯提供了更加堅實的保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