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佈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徐靖

爲進一步加強對珍稀野生動物揚子鱷的司法保護,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世界環境日即將到來之際,採取了重要舉措。在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紅星、楊林、夏渡、高井廟、朱村、雙坑、中橋七個片區,宣城中院發佈了安徽首份揚子鱷《司法保護令》,並進行了豎牌公告。

揚子鱷是我國特有的珍稀物種,已在地球上生活了2億多年,被譽爲生物進化史上的“活化石”。然而,近年來盜掘揚子鱷蛋、在保護區放置捕獵裝置等違法行爲時有發生,嚴重威脅這一珍稀物種的生存。爲了加強羣衆的環境保護意識,宣城中院發佈的《司法保護令》提出了九條禁止性規定,全面禁止獵捕、殺害、出售、購買、利用、食用揚子鱷以及破壞其生存環境等行爲。這些措施不僅覆蓋了揚子鱷的主要棲息地和自然庇護所,也爲它們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護。  此次發佈《司法保護令》是宣城中院積極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爲主司法原則的有效嘗試,也是司法機關運用法治思維保護珍稀野生動物資源的一項重要舉措。它彰顯了能動司法助力生態保護的理念,體現了司法機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和決心。  接下來,宣城中院將以此爲契機,繼續依法能動履職,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切實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通過法治力量,宣城中院將築牢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屏障,爲揚子鱷等珍稀野生動物的生存和繁衍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