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部門聯合掛牌督辦四起污染環境案
本報訊(記者吳貽夥)爲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爲,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近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印發《關於聯合掛牌督辦污染環境案件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對該省宿州市5·30污染環境案、安徽無爲現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涉嫌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案、安徽中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案、馬鞍山市順通機動車輛檢測有限公司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等4起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實行聯合掛牌督辦。
《通知》強調,檢察機關要與公安機關、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溝通協調,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爲公安機關收集固定證據,完善證據體系提供明確指引,對偵查取證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對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依法及時批捕、起訴,確保辦案質效。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的,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制發檢察建議予以糾正。發現生態環境部門應當移送而未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的,應當提出建議移送的檢察意見;發現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逾期未作出立案決定的,應當啓動立案監督程序。
《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聯合掛牌督辦的辦理工作,強化專案經營,持續深挖擴線,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案件承辦單位每月應向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報送案件進展情況。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