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江蘇美女喝醉後向異性朋友展示私密處紋身,因一句話釀慘劇
自古以來就有“男女授受不親”,雖然在當下思想開放的時代,每個人都有交友的權利,無關乎性別,可異性之間關係縱然再好,也要註定分寸,男女身體構造的不同,就決定了彼此思維觀念的差異,一旦越過雷池,很有可能就會造成不堪設想的悲劇。
正如這個發生在2013年的悲劇,多個朋友多條路,朋友多且關係近自然是件好事,可這個江蘇美女卻顯然不知分寸,竟然在喝醉後向異性朋友展示私密處紋身,隨後便因一句話釀成慘劇,事後懊悔爲時已晚。
菲菲性格活潑開朗,善於社交,再加上俊俏容貌的優勢,不管走到哪裡,都能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但於菲菲而言,交心好友卻是少之又少,其中陳某便是其中一個。
陳某與菲菲不僅是高中同學,兩人在那個時候關係十分要好,甚至連工作後都是在一個城市,一次偶然遇見,回憶着青春時期的校園生活,幾年未見的二人,也沒有什麼陌生感,隨即便勾肩搭背,互稱兄弟。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舊友,菲菲與陳某之間的關係愈發的親近,兩人不僅時常互約出去遊玩吃飯,甚至有時時間太晚了,菲菲還沒有任何芥蒂的跟陳某開了一間雙人房,並在其中洗漱睡覺,絲毫沒有將陳某當作一個異性。
誠如菲菲大大咧咧的性格,也確實從未對陳某有任何超乎朋友情誼的感情,不僅僅是因爲陳某一直以來從未做過任何逾越之舉,更重要的是,菲菲心裡一直有愛而不得的男子。
她與該男子是大學同學,兩人曾經談過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可在分開的時候,卻極爲平靜,沒有犯下什麼原則性錯誤,兩人也都是相愛的,可出於種種現實因素,家境相差過大,發展方向不同,有主見的小麗不可能離父母太遠,而男子回家繼承家業,終究還是無力反抗家庭施壓。其中,兩人共同在私密處刻下彼此姓名的紋身,便是兩人這場無疾而終的愛情的最好證明。
可她怎麼也沒有想到,也正是因爲這個帶有傷痛的紋身,竟然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痛苦。
2013年12月6日,在收到了陳某酒吧聚會的消息之後,菲菲跟往常一樣,在下班後特意將自己精緻打扮一番,內着毛衣短裙,再披上一件厚外套,隨即便花枝招展的趕往約定地點。
當時一起的還有其他幾個朋友,菲菲本就是個善於交際的,會調節氣氛,很快,幾個人漸漸熟絡起來之後,便開始嬉戲玩鬧,推杯換盞間,氛圍達到了高潮的同時,幾人也漸漸有了醉意。
彼時微醺的菲菲有種“醉酒佳人桃面紅,不忘嫣語嬌態羞溫柔”的美感,夜幕已深,隨着幾人陸續離開,彼時就剩下菲菲與陳某兩人,便跟往常一樣貪圖方便,在附近出訂了一家酒店,雖然前臺明確表示只剩下了一間房,但由於兩人關係親近,菲菲當時也沒有想太多,直接就訂下了。
睡覺的時候,因爲醉酒,突然有些感傷的菲菲主動提起了自己那段愛而不得的感情,並故作玩笑的對陳某說道:“那個時候我們還刻了紋身呢,可好看了,誰能想到物是人非,還是分開了。”
這是菲菲第一次主動提起,引起了陳某巨大的好奇,當下便提出想要看看。一開始菲菲沒有同意,因爲紋身是在私密處,不好意思向陳某展現,可終究還是經不住陳某的死纏爛打,在陳某說出“我倆這關係,你擔心什麼”這句話之後,菲菲徹底沒了芥蒂,將自己的短裙稍稍撩起,露出了大腿內側的紋身。
喝醉後向異性朋友展示自己私密處紋身,菲菲原本也沒有其他什麼想法,可當她展示完發現陳某眼神晦澀不明的盯着自己的時候,菲菲有一絲的尷尬,爲了調節氣氛,便說了一句玩笑話:“這麼明顯佔我便宜啊,好看不?”
也就是因這一句話釀成了慘劇,陳某隨即便朝着菲菲撲去,並預圖強行對其實施不軌。看着眼前陷入瘋狂的陳某,菲菲這才感到害怕,隨即大喊大叫,並竭盡全力想要衝出酒店房門。
無奈房間隔音太好,再加上男女力量懸殊,眼見着陳某即將得逞,情緒崩潰的菲菲氣急敗壞,突然之間口吐白沫,渾身抽搐後便再也沒有任何反應。
這一幕發生的太快,讓陳某有些措手不及,彼時的他猛然反應過來,菲菲有先天性心臟病,這些年雖然病情有所緩和,但還是要依靠藥物。手足無措的他只好跑出去向酒店工作人員尋求幫助,幸好醫護人員及時趕到,菲菲成功脫離了生命危險,而陳某則以涉嫌QJ罪被警方抓獲。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某見色起意,利用被害人對他的信任,在違背婦女主觀意願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強行對其實施不軌,雖然這起陳某的最終意圖並未達成,但由於是出於菲菲心臟病病發,導致陳某心生恐慌而不得不停止,這種已經着手實施,但由於陳某意志之外的原因並未得逞的行爲,同樣也屬於QJ罪。不過由於是犯罪未遂,對比既遂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可即便如此,由於陳某的行爲還是構成了犯罪,等待他的,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經此一事之後,兩人之間的友情也就到此結束,整個案件中,陳某有錯這是必然,但菲菲這種不知分寸,與異性朋友舉止親暱的行徑,同樣也是慘劇釀成的推手,再親密的朋友,也要注意保持一定的距離,如此纔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
(注:《案件:江蘇美女喝醉後向異性朋友展示私密處紋身,因一句話釀慘劇》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