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湖南一副院長惦記女護士,在醫務室發生關係,最終引發悲劇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每個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慾望,有欲求,有目標,纔有動力,但是古人也講“水滿則溢,月滿則缺”,慾望一旦過度,只會被拖入無底深淵,走向毀滅。

正如湖南這起荒唐的糾紛案,副院長惦記美麗女護士,在醫務室發生關係,最終釀成倫理悲劇。

石偉福,時年38歲,湖南某醫院副院長。

石偉福出身貧困,父親早逝,母親一個人獨自將他拉扯長大,他努力讀書,不願辜負母親的期望,1996年研究生畢業,爲了年邁的母親,他回到家鄉的醫院工作;工作認證,學歷出衆的石偉福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認可,頻頻晉升,短短兩年就提升爲副院長。

他在事業上順風順水,但是感情並不順利。

母親生病時,鄰居家一位初中未畢業的姑娘王玉芳天天來照顧她,石母很喜歡她,在母親的要求下,兩人結了婚;石偉福跟她並沒有共同話題,而且“夫妻生活”也不是很和諧,母親病逝後,石偉福跟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雖然一心撲在工作上,但石偉福也是一個有着基本欲求的人,在給漂亮女患者診斷時,他常常都會編造一些理由,趁機“佔便宜”,女患者礙於他的身份,敢怒不敢言,但天下哪有不透風的牆。

2001年中旬,一封投訴信送到了該院,一些流言蜚語也傳開了,石偉福也因此受到了警告,這起事件發生後,石偉福也擔心了起來;這樣下去,遲早會毀掉自己的前途,思來想去,他打算髮展一段婚外情

石偉福惦記上了27歲的女護士方春蘭;她五官精緻,長相豔麗,身材姣好,有着特殊的魅力,雖然方春蘭已經結婚,但石偉福還是想要試一試。

他試探的方法很簡單,採取“騷擾”,每次兩人碰面,石偉福都會主動跟她打招呼,有時還會拍一拍她的肩膀,兩人獨處時,還會動手動腳,而她並沒有抗拒石偉福的試探,這讓他覺得有戲。

2001年11月某一個深夜,石偉福將方春蘭叫到了醫務室,想要跟她談一談;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氣氛有些尷尬;石偉福想開口了,問了她一些私人問題,見打開了話題,又關切的問起了她的婚姻狀況。

一談起婚姻,方春蘭神情憂傷,她表示丈夫每天早出晚歸,除了工作就是工作……說着說着,石偉福也察覺到了她的情緒,他一把將她抱住,隨後發生的一切就順其自然了。

隨着兩人關係的親近,石偉福跟方春蘭之間的“約會”更加頻繁,他甚至對外謊稱方春蘭犯了一些錯,需要連續值好幾個月的夜班;醫院人多眼雜,兩人的關係在醫院也是不脛而走。

石偉福畢竟已經離婚,對她的評價認爲都是情理之中,但是方春蘭畢竟是有婦之夫,同事之間也難免有一些閒言碎語,但兩人依舊放縱着自己的慾望,對這些流言蜚語充耳不聞。

2003年12月晚,石偉福又一次邀請方春蘭在單人病房約會,約會時,病房的燈突然被打開,一個男人衝了進來“咔咔”拍了幾張照片,兩人也被嚇了一大跳,連忙扯衣服遮羞,撞破兩人“醜事”的不是別人,正是方春蘭的丈夫許強。

許強拍完照,又打了石偉福幾拳,他自知理虧,不敢還手;石偉福想讓他冷靜一點,談一談可不可以私底下解決。

許強根本不願意和解,次日,兩人的事情就在醫院裡面傳的沸沸揚揚。

石偉福已經收到過一次警告,這次事情鬧得非常大,而石偉福堅決不承認兩人有不正當關係,醫院最終做出了撤職處分;事業慘遭打擊的石偉福依舊聯繫着方春蘭。

方春蘭的情況也不是很好,這段醜事被發現後,她向丈夫提出了兩個請求,一是不離婚,她會辭職換工作,並跟石偉福斷絕聯繫;二是兩人離婚。

許強兩個都沒有答應,任由方春蘭跟石偉福待在一塊,可兩人的醜事傳開之後,每個人看他們的眼神都是半是嘲弄、半是憐憫,石偉福和方春蘭都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壓力。

不久後,更糟糕的事情來了,石偉福即將被調往一家鄉衛生院,石偉福感覺自己再無出頭之日,這輩子就這麼毀掉了,他絕對對不起父母,若是被調走,以後肯定再也沒見到方春蘭,一個大膽的計劃在心底孕育成型。

石偉福找到方春蘭,向她提出了幾個意見,他想帶着方春蘭遠走高飛,兩人去沿海生活;然而許強不願意離婚,兩人要是一同生活,肯定會犯重婚罪。

根據《刑法》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方春蘭不想就這樣離開,而且她也離開不了。

石偉福不想就這樣離開方春蘭,他又提出了另外一個計劃,做一對絕命鴛鴦。

2003年12月27日,石偉福和方春蘭坐車來到了郊外,爬山了險峻的高山,登頂後,兩人用繩子將雙手綁好,看着險峻的山崖方春蘭後悔了,她想離開,已經走投無路的石偉福那肯讓她離開,他一躍而下,也一同帶走了方春蘭,石偉福慫恿方春蘭跳崖自殺,其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但因爲石偉福一同殉情死亡,他也將免除刑事處罰。

石偉福、方春蘭本來都有美滿的事業和婚姻,然而因爲各種的慾望拼湊到了一起,在石偉福走投無路之際,更是帶着方春蘭跳崖殉情,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案例 湖南一副院長惦記女護士,在醫務室發生關係,最終引發悲劇》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