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旬老漢已渾身發抖仍鍥而不捨,終以悲劇收場,這事咋算?

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廉頗在沙場征戰一生,卻未能馬革裹屍,最終壽春悒悒而終;對他來說,這無疑是一種悲哀;然而也有人覺得人應該服老,上了年紀就該頤養天年,享受子孫承歡膝下,一時的尋歡作樂,只會帶來悲劇。

2015年3月,廣西某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根據報警人稱,在該縣某一條公路的水溝裡,有一具男性老人屍體。接警後,警方迅速趕到了現場偵查。

經初步判斷,死者的年齡在75歲至80歲之間,臉部和頭部均有損傷,並沒有發現其餘的致命傷;法醫做了屍檢,確定老人爲冠心病猝死。

高齡老人爲何會猝死偏僻的水溝,是意外還是另有原因,警方調取了監控錄像,發現老人並沒有出現在監控中,反而有一輛麪包車途經拋屍路段,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某、失足女譚麗。

譚麗在歸案後,承認了犯罪經過,但她也是有苦衷的,譚麗表示死者王大爺是她的常客,兩人認識有數年了,這些年王大爺一直都很照顧她的“生意”,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來一次,一直會待到凌晨左右離開,從不過夜。

案發當晚王大爺又來找她,兩人發生了關係,然而她感覺到王大爺身體不對勁,在中途時王大爺渾身顫抖,她本想叫停,但王大爺依舊鍥而不捨,最終釀成了這樁悲劇。

王大爺,時年72歲,他跟老伴結婚四十餘年,生養一兒一女,子女也都成家立業有了自己的生活,由於工作較忙,子女們只有逢年過節纔會回家;他跟老伴相依爲命,每天就乾乾農活,閒暇之餘跟人打打牌,生活安定。

然而,家逢變故,2012年老伴因病去世,留下了王大爺一人,子女們便將王大爺接到了縣城居住;子女工作忙、孫子、孫女也在上學,王大爺還是非常無聊,爲了打發時間,平時會去棋牌室跟人打麻將,認識牌友譚麗。

譚麗,廣西本地人,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爲了幫丈夫分擔經濟壓力租下一個門店從事理髮;譚麗性格開朗,就算有年齡上的差距,兩人也非常聊得來;但王大爺從其餘牌友那裡意外得知了一件事,譚麗的髮廊並不正規。

棋牌室的大爺、大媽都知道譚麗是失足女,除了盯着自家老公外,她們對譚麗的職業都睜隻眼閉隻眼;王大爺自從知道的這件事,有時也會主動上門理髮、刮刮鬍子,照顧一下她的生意。

譚麗“知其雅意”,主動邀請王大爺上二樓進一步交流,兩人完成了一次交易。

自從老伴去世,王大爺身邊就沒有一個可以說知心話的人,直到遇上譚麗;事後,王大爺將自己的苦悶心情一股腦倒給譚麗,她也樂意傾聽。

兩人有了突破性進展後,如同乾柴碰上烈火,不是在麻將館一起打麻將,就是在髮廊裡交易,兩人這種關係也維持了數年之久,雖然家屬也知道這件事,但他們都覺得這是王大爺的個人自由,而且王大爺確實需要一個人陪伴。

2015年3月19日晚上9點多,王大爺在街頭閒逛,走着走着又走到了髮廊,譚麗拉着他走進了房間,兩人發生了關係,進行到途中時,王大爺渾身顫抖,她見情況不對勁,想要阻止王大爺繼續下去。

王大爺不想就這樣放棄,選擇了繼續;幾分鐘後,譚麗準備去洗澡,剛走到衛生間,就聽到身後傳來“嘭”的一聲悶響,回頭一看,只見王大爺仰倒在地不省人事;譚麗慌慌張張的拿起電話準備報警。

可是準備撥通電話時,又怕丈夫和孩子知道自己賣Y的事,以丈夫的脾氣絕對會跟她離婚;譚麗沒有報警先給房東打了電話,希望他能夠幫自己處理屍體,房東一口拒絕了她,譚麗再三懇求,表示會給他5.8萬元作爲報酬。

在利益的刺激下,房東答應幫忙;兩個人將王大爺裝上了麪包車拋屍到野外一處水溝,他們本以爲天衣無縫,孰料被路過的人發現了屍體。房東和譚麗在歸案後,交代了一切。

經法院審理認爲,譚麗構成侮辱屍體罪,房東構成容留賣Y罪。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Y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譚麗和房東在共同犯罪中,兩名被告人所起的作用相當,均爲主犯,應按照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在審理期間,譚麗積極賠付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損失費3.3萬元,獲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應當從輕處罰。

經法院審理,以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房東犯了侮辱屍體罪、容留賣Y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沒收違法所得5.8萬元以及作案工具麪包車一輛。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回顧本案,王大爺、譚麗、房東三人都因爲慾望而做了一件錯事,王大爺沉淪慾望,不顧身體健康強行施爲,最終導致悲劇發生;譚麗、房東則沉迷金錢,爲了掩蓋自己的錯誤行爲,甚至不顧違法犯罪,而兩人也都爲此付出的慘重的代價。

《案例:七旬老漢已渾身發抖仍鍥而不捨,終以悲劇收場,這事咋算?》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