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脫女客內褲撫摸 色問「怎麼不會叫」她崩潰報警

新北市「中港足體按摩館」謝姓按摩師2019年藉機伸手觸摸女顧客大腿內側和外陰部,猥褻得逞,遭判刑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蔡雯如攝)

新北市「中港足體按摩館」謝姓按摩師2019年趁着幫女顧客花花(化名)按摩時伸狼爪,在按摩背部時,脫掉對方的褲子和內褲,伸手觸摸花花的大腿內側和外陰部,以此猥褻得逞,甚至企圖脫掉對方上衣襲胸,而謝男在按摩期間,還詢問「怎麼都不會叫」,令花花身心受創。新北地院近期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花花指控,她在按摩時突然被脫掉褲子和內褲,謝男接着用按摩油緩慢地觸摸她的大腿內側及下體外陰部,當時她不敢說話,接着謝男又要求她轉到正面按摩,並伸手想要解開她的上衣,她見狀嚇得趕快用雙手擋住胸部,但謝男卻使勁要將上衣拉開,但仍被她強力擋住,只好作罷將按摩油塗抹在她肚子按摩。

花花表示,當下她相當害怕不敢出聲,按摩快結束時,謝男還頻頻詢問她「按摩會不會酸」、「怎麼都不會叫」,當下她覺得心理很不舒服,覺得很噁心,但怕櫃檯袒護員工,也害怕誤會謝男,所以沒有立即反映,而是離開後再跟店家描述情況,並跑去報案求助。

謝男偵訊時全盤否認,他辯稱,按摩館是開放空間,只有屏風遮蔽,其他員工可自由進出,因此他不可能對花花猥褻,且花花離開時也是有說有笑,沒有任何被猥褻的情緒反應,花花身上也沒有驗出相關的DNA反應。

不過,新北地院依據證人說詞、測謊結果認爲,花花在案發後不久就立刻傳訊向丈夫、妹妹反映被猥褻一事,也呈現出情緒激動、驚慌害怕的情緒,與一般猥褻被害人反應相吻,且謝男針對「有無摸被害人下體」等測謊問題皆呈不實反應,因此花花陳述並非子虛烏有。

針對謝男辯稱按摩館是開放空間,不可能猥褻一事,法院依據按摩館經理證稱認爲,謝男按摩的牀位區仍具有相當隱蔽性,若旁人沒有刻意探頭張望,也無法看見隔間按摩過程,且花花未曾指控謝男有性侵行爲,因此沒有采集到DNA是常理,顯示謝男主張與事證不符,堪認有猥褻犯行。因此判處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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