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暴》呂忠吉辦趴判賠717萬…400多人「百億求償」還在等他
▲法院審理八仙塵暴求償案,判辦趴公司、負責人呂忠吉須賠717萬,後面還有400多位共求償百億等着呂忠吉。(圖,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
八仙塵暴造成15死471傷,部分家屬不滿政府未盡預防意外責任,提起國賠雖於2019年10月敗訴,但林姓受害人,另向籌辦活動的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八仙公司等單位求償567萬4055元,士林地院5月29日判呂忠吉與他經營的玩色創意、瑞博國際,須賠償717萬4055元。另外,消基會替400多位受害人求償百億的官司,目前仍在審理中,預期呂忠吉未來將面對天價賠償。
林女與父親主張,呂忠吉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籌劃「彩色派對—八仙水陸戰場(Color Play Party)」,工作人員在活動中爲炒熱氣氛,將色粉噴灑至空中,卻在燈泡高溫加熱下引發塵爆,造成林女53%皮膚2至3度燒傷,要向呂忠吉、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八仙公司、架設燈具的千祥公司,及公司負責人、噴色粉的工作人員,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損失共567萬4055元;林父也求償100萬。
呂忠吉表示,願賠償林女請求的金額;八仙則表示,他們只是出租場地,對塵爆的發生沒有責任。
士林地院認爲,玩色、瑞博公司作爲籌辦單位,應考慮安全對場地佈置,卻沒告知工作人員色粉塵爆的風險,須對林女損失負責,而呂忠吉爲兩家公司負責人,卻沒提醒工作人員別噴色粉,應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林父在女兒受傷期間,僅有短暫分離,其餘時間仍正常互動,法官認爲林父權益未受重大影響,認定他求償無理。
另外,玩色、瑞博公司在本次活動中,獲利約420萬,法官考量林女損失、訴訟成本,認爲應再判賠150萬懲罰性賠償金較爲適當,判呂忠吉、玩色、瑞博公司應連帶賠償林女717萬4055元(567萬4055元+150萬)。
八仙部分,法官認爲八仙只是出租場地,並未介入活動的籌備、規劃及進行,且派對售票也與八仙樂園分開、沒將派對作爲樂園的服務內容之一,且塵爆也不是因爲八仙樂園的設施所導致,認爲八仙與塵爆無關,免賠。
判決指出,千祥公司只是架燈,既不是籌辦派對公司的經營者,塵爆也與他們提供的舞臺效果無關;兩名工作人員也只是志工,對活動設備、色粉性質都不懂,也沒有過失,千祥與兩名志工都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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