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貼牌”侵權案,檢察官感慨地說……
知名企業遭遇“貼牌”侵權
自貢自流井:精準辦理電商領域跨區劃侵犯知識產權案
近日,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檢察院檢察官何金平將李某甲、馬某某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一案的案卷材料歸了檔。
“案子是辦完了,但辦案過程中推敲細節、打磨案情的場景總會在不經意間閃現。”看着眼前的12冊案卷,何金平感慨地說,“這起案件雖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大案,但辦理過程契合了‘三個善於’的要求,值得回顧和反思。”
品牌焊條被“貼牌”銷售
自2020年10月起,李某甲和馬某某開始從河北省南宮市李某乙、郭某某等處購買A公司的商標標籤、外包裝盒,通過“貼牌”等方式將其他廠商生產的焊條產品包裝成A公司的品牌焊條產品,供給電商路某某等在網絡平臺上銷售,截至2022年案發,共造成A公司經濟損失1600餘萬元。李某甲、馬某某二人因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自貢市自流井區檢察院在深入轄區企業瞭解法治需求時,A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檢察官倒起了苦水:“商標被假冒不僅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也影響了公司的品牌聲譽。我們是又急又氣,但要自主維權,又力不從心。”
何金平告訴記者,A公司是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其持有的商標屬於四川省首批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該品牌焊條產品被廣泛用於航天、核電等領域,產品市場佔有率較高,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該案涉及知名企業、馳名商標,且是備受關注的電商領域侵犯知識產權案件。”自流井區檢察院檢察長雷桂英介紹,爲實現最佳辦案效果,該院依法介入該案。
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
“這起案件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紛繁複雜,涉及網上侵權界定、準確認定犯罪金額、案件跨省辦理等多個方面。”自貢市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負責人李偉說。
“本案的核心就是網上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犯罪,要追究相關涉案人員刑事責任,需準確認定銷售金額和違法所得。”“涉案人員主要通過網絡進行銷售,且假冒焊條與正品焊條混雜銷售,需要甄別。”“目前提取的電商平臺銷售數據顯示,銷售的焊條型號較多、單價不一,要認定涉案人員違法所得,還需確定其利潤率。”……案件討論會上,案件的重點、難點被一一指出並剖析。
據此,檢察機關提出重點查明犯罪金額及非法獲利數額的引導偵查意見,建議公安機關從貨物流、資金流、銷售記錄等入手,全面梳理和審計資金,準確認定犯罪金額。
2023年10月,該案被移送自流井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檢察機關進一步建議公安機關收集犯罪嫌疑人在一段時間內銷售不同型號焊材獲利的金額,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測算銷售所有焊材的平均利潤率,計算出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利的金額,爲沒收違法所得打下基礎。
同時,辦案檢察官在審查中發現,李某甲的上游包材銷售商以及下游網絡銷售商也涉嫌犯罪,應當進行全鏈條打擊。該院遂建議公安機關對17名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下游商戶以及3名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的包材商一併查處。
追求最佳辦案效果
案情逐漸清晰,但檢察官又遇到了新的難題。“李某甲、馬某某犯罪金額達200餘萬元,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瞭解到,李某甲和馬某某系夫妻,兩人共同撫養了3名子女,其中有兩人系未成年人。若夫妻二人均被判實刑,兩名未成年子女將無人看管。
檢察官進一步審查案卷瞭解到,李某甲和馬某某雖系共同犯罪、收益共享,但李某甲主要負責非法制造假冒焊材以及價格確定、發貨等,而馬某某隻負責在網絡銷售平臺聯繫買家。“我們認爲,李某甲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而馬某某起輔助作用,應當依法認定馬某某爲從犯。”何金平表示,“李某甲被羈押後,馬某某不具備再實施犯罪的條件,不再具有社會危險性。基於此,我院建議法院對馬某某依法適用緩刑。這既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又能解決未成年子女無人看管的現實問題。”
2023年12月,法院審理後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李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此外,在審查起訴階段,該院同步開展追贓挽損工作,督促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最大程度幫助企業挽回損失。同時,檢察機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積極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除對上下游部分涉案人員提起公訴外,還對4名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不等於不處罰。考慮到4名被不起訴人的常住地、行爲地位於河北省南宮市及威縣,自流井區檢察院通過當地檢察機關向兩地市場監管局分別送達了檢察意見書,由當地市場監管局對被不起訴人給予行政處罰。收到檢察意見書後,兩地市場監管局對4人給予了相應行政處罰。
何金平近日瞭解到,南宮市市場監管局近期下發了《侵權仿冒焊條產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曹穎頻 周雅麗 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