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不可強制執行額度大縮水 彭金隆:新標準約10到20萬

金管會示意圖(圖/吳靜君攝)

立委王鴻薇問及,保險不可以作爲強制執行相關的條文進度。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預告條文有收到很多意見,大法庭的決議主要是針對壽險,不包含健康與傷害險,不過年金險與壽險也很像,因此金管會年金與壽險簡化爲解約金額在一定範圍以內,不受強制執行的對象

王鴻薇問及還是100萬元以下,不可被執行嗎?彭金隆回應,保單不可強制執行額度是連結行政執行法最低生活津貼與需求的幾個月的標準,金額大約是10到20萬元以內。

彭金隆表示,不可執行不可太過偏向債務人,債權人的權益也要考量,相關法規儘快近期送行政院,送立法院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