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A13中毒案新安東京納理賠 饒河店2案恐索賠無門

市長蔣萬安今天下午舉行寶林案進度記者會。記者林麗玉/攝影

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臺北市法務局今天上午約談遠百美食廣場大食代、及保險公司新安東京,市長蔣萬安今天下午舉行寶林案進度記者會,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今天與大食代、新安東京會議後做出結論,確認遠百A13寶林茶室有包含在「臺灣大食代」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保險條款的承保範圍內。

連堂凱表示,北市府參考消保法第七條,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會啓動本保險契約,交由第三方公正公司等專案小組協助依據保單條款進行後續程序。

媒體追問理賠金額?連堂凱說,因所有保險都是屬於責任保險,依照保險法90條規定,要先釐清責任,釐清完纔會進入討論賠償金額的問題,在責任還沒有釐清,保險公司也無法進行後續理賠。

由於整過責任釐清還需要一段時間,連堂凱表示,在理賠金還沒有下來前,的確北市府不可能要求任何一個保險公司就透過保險制度理賠,但北市府會針對有需要、急用、或需要幫助的受害者,社會局上週已逐一請社工跟受害者保持聯繫,「一案一社工」市府都會幫忙處理好,有特殊狀況的受害者個案,社工也都會照顧好大家。

至於寶林饒河店因爲保單被註銷,北市府表示,的確行政手段上,北市府只能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