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理賠最高金額 估5.4億元
臺北市法務局昨邀遠百信義A13美食廣場「二房東」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及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公司檢視責任險保單,確認大食代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食品中毒保險條款,寶林茶室中毒事件被害人可獲理賠,最高理賠限額爲四千萬元,若加上遠百投保由國泰率六家產險業者主辦的產險部分,最高理賠限額爲五億元,全案理賠最高金額爲五點四億元。
產險業者估算,此案最終理賠金額恐高達上億元。不過,產險公司將理賠多少,和分出去給再保公司的部位有關。
國泰產險表示,遠百集團投保的商業綜合責任保險因爲是責任險,後續會依商業保險保單條款及理賠程序,由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處理。新安東京聲明,食品中毒責任約定最高理賠限額爲四千萬元,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之損害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將啓動保險契約依保單條款進行後續程序。
寶林茶室重大食安事件發生之後,北市府清查業者保險狀況,其中,信義遠百向國泰產險投保商業綜合責任險,國泰產險認定寶林事件在理賠範圍內,同意理賠,但新安東京聲明「衛生機關檢驗認定爲食品中毒會代爲履行賠償…和寶林茶室沒有保險契約關係存在」,北市法務局因此於昨天邀大食代公司及新安東京公司檢視保單內容,會後確認新安東京會理賠寶林茶室食物中毒受害者。
針對寶林饒河店等因保單欠費逾期被註銷,北市府表示,行政上只能開罰,無法啓動保險理賠。至於寶林饒河店兩例疑似案件,因饒河店無保險,受害者只能向寶林求償。
臺北市長蔣萬安說,寶林微風北車、微風復興和饒河店保險失效,衛生局昨天討論後,再對寶林開罰一百萬元,其中饒河店情節嚴重開罰五十萬元,其他兩分店各罰廿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