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中毒案偵結起訴 法務局:協助受害者家屬求償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臺北地檢署21日偵結,並以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負責人、店長及廚師等人。對此北市法務局表示,民事部分會持續協助受害者家屬求償。(本報資料照片)
於2024年3月下旬發生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臺北地檢署於21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週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等5人。對此北市府法務局表示,民事賠償部分法務局持續協助死者家屬們向業者求償,目前已有1位家屬與業者達成和解、已受理其他4案受害人及家屬之調解申請。
寶林案臺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週日豪及代班廚師胡清富、阮姓實習生等5人。北檢指出,全案事發主因應是舊的粿仔條存放環境不佳,且未冷藏長達63小時產生大量邦克列酸,又與新開的粿條混一起,才導致消費者食用後死亡。
針對檢方偵結起訴的內容,臺北市法務局表示,民事部分已要求業者負起責任,市府目前也已協助1位死者家屬與業者達成和解,並已受理其他4案受害人及家屬之調解申請,並持續協助向業者求償之調解程序,目前4案均已進行過第1次調解,並安排農曆年後進行第2次調解。
法務局強調,市府將持續保障受害者權益,督促業者及相關保險公司應展現賠償誠意,積極賠償受害者及家屬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