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中毒案究竟保險賠不賠?專家說關鍵在此

寶林茶室中毒事件的商業保險理賠複雜,保險公司引進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釐清責任範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受害者不會求償無門?臺北市政府日前表示,遠百A13及其美食街大食代都有投保商業責任險,受害消費者不會求償無門,不過,產險業者表示,後續會由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處理,此案最終究竟是否能獲理賠,關鍵在責任歸屬。

保險專家指出,商業性、企業體的保險內容都很複雜,不是死亡一人賠多少錢、重傷一人賠多少錢這樣的理賠模式,國泰產險受理的是「遠百集團商業綜合責任保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是「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共意外責任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都有「責任險」關鍵字,因爲是責任保險,所以責任的釐清與責任如何換算成理賠金額纔是重點。

像這類複雜的保險內容,就必須透過第三方公證公司釐清責任後,提出理賠建議,再進行協商,以寶林中毒事件中造成受害者死亡爲例,理賠金額通常會以對家庭的經濟貢獻程度及年齡做爲計算基礎。

保險業人士認爲,以寶林中毒事件爲例,國泰與新安東京海上都是相關保險公司,因此存在復保險的問題,每張保單該分攤多少比率涉及複雜計算,這也需要引進專業的理賠公證公司來釐清這些問題。

國泰產險及新安東京海上均已針對寶林中毒事件的理賠原則提出說明。國泰產險表示,對於寶林茶室案,經查大食代廣場保單,由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承保,以及遠百集團商業綜合責任保險,由本公司主辦,另有6家產險公司,共7家產險共保,因爲是責任險,後續都會依商業保險保單條款及理賠程序,由第三方公證公司協助處理。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表示,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向新安東京海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條款)」,保險契約內載明之經營業務處內或外燴處所供應的食品(不含外帶、外賣食品),致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生體傷、死亡時,由大食代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新安東京海上就超過自負額部分的損失,代大食代履行賠責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