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萬華茶室文化 5家可經營飲酒店
萬華茶室有56家表達有意願合法化,卻僅11家符合規定,臺北市長蔣萬安(左三)在公安會報上要求產發局好好追蹤及輔導。(張芷瑜攝)
隨疫情趨緩,萬華茶室陸續復業,覈准復業106家中,有45家業者無建物使照,僅能經營餐館或飲料店,但是在地業者及協會盼保留萬華茶室百年飲食與飲酒文化。北市商業處副處長江美玲表示,會輔導業者合法經營飲酒店業,保留茶室文化,目前8家完成改善,5家已可經營飲酒店業,將持續追蹤輔導。
北市去年10月18日發佈「臺北市萬華茶室飲酒店業辦理營業場所查詢作業規範」,該區域內無使用執照的建物,舉凡新進駐設立或既有業者,符合一定條件可申請合法設立經營飲酒店業,業者於營業後30日內要完成公安申報。區域範圍北從西園路1段72巷,南至和平西路3段,東從西園路1段,西至梧州街,少部分延伸至環河南路2段。
江美玲指出,依現行法令,要開公司行號要經過營業場所審查,但那些業者沒有使用執照,在《建築法》中不能申請經營飲酒店,加上該處環境建物老舊,才輔導合法化。
江美玲說明,去年10月27日邀集建管處辦理說明會併發放意願調查表,當時有71家與會,有56家表達有意願合法化,經過各局處現場履勘輔導後,有意願且符合規定共11家,其中8家完成改善,截至目前有5家可經營飲酒店。
對此,市長蔣萬安在公安會報上要求產發局好好追蹤及輔導,副市長李四川則說,有多家表達有意願合法化,卻僅11家符合規定,商業處需列出詳細報告,哪幾家通過、哪幾家要再輔導、哪些花錢也無法改善,都需要量化分類,輔導店家合法改善。
江美玲表示,會去了解還沒來申請的業者狀況,並拜訪協會確認業者問題,輔導讓店家符合規定,若不符合的店家,仍能經營餐館跟飲料店,只是不能違規經營飲酒店。
至於爲何有意願合法店家多,實際通過家數少?江美玲解釋,對業者來說,需要花成本改善不合規定處,有些業者要改善地方多,得考量經營效益,後續會依照指示,提升改善效率。【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