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兒社工卻「訪視無異狀」 綠委主張修法健全機制

臺北市劉姓保母去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卻虐童致死。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應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4條之1,同時制定「兒童托育服務專法」,強化保母管控。(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劉姓保母去年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10月大男童,卻毆打男童致額頭骨凹陷、屁股嚴重變形,導致男童營養不良死亡,不過社工訪視卻未發覺有異狀。兒少專業的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應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54條之1,同時制定「兒童托育服務專法」,強化保母管控,希望不要再有任何小孩犧牲。

林月琴指出,除了保母要擔負最大責任外,過去致死、不當對待等案件發生在社會局、社福團體、居服中心之間評估及訪視機制不健全下形成悲劇,首先社會局請社福團體協助尋找合適保姆時,是否有做好監督職責?是否有充分向居服中心深入瞭解保母身心狀態、照顧情況、保母先前的不良紀錄。

林月琴認爲,不預告訪視(不事前約訪)非常重要,過去居服中心管理保母都採約訪,但2019年後發生非常多的兒虐案件,就採行不預告訪視,用類似突擊檢查的方式,瞭解保母照顧狀況,若採約訪,無法瞭解真實的照顧情形,此案似乎以約訪進行,導致無法掌握幼兒受虐狀況。

林月琴表示,她未來將質詢此類議題,她主張,政府部門要建立完備的督導及事前評估機制;全面採取不預告訪視,頻率、訪視內容也應納入兒童意見;提供教育訓練,加強訪視工作人員的敏感度。

林月琴說,這是長期存在制度問題,目前有譴責、攻擊社工或團體,她想善意的批評是進步的動力,避免不理性謾罵,抹滅社福夥伴過去的努力,應正面面對,積極修法督促機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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