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警自鎖槍械室 揚言「激烈平反遭遇」 3400字申冤文曝光

保七總隊莊姓中隊長 (見圖)19日晚間,把自己鎖在局內槍械室,揚言以激烈手段申冤。(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警政署保安大隊第七總隊1名莊姓中隊長疑似不滿職務調動,19日晚間自拍影片併發出3400字聲明,同時將自己反鎖在警局槍械室,揚言以激烈手段平反自身遭遇,雙方歷經3小時的談判,莊員才終於開門。對此,莊員的聲明全文也隨之曝光。

保七總隊三大隊臺中市西區駐地,莊姓中隊長疑似不滿被無理調動,19日深夜自己拍攝影片稱,「遭受匿名檢舉,下場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服務地點,我現在是歷來第三位幹部,準備即將被調走,但是我沒做錯什麼....」等語,他表示對調動及處分不能接受,將自己反鎖在駐地槍械室,領好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覇凌平反」。

對此,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長陳宏賓說,莊姓中隊長因職務異動一時情緒反應,昨天深夜11時許,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當中,經大隊幹部在今天凌晨2時45分向他說明,並瞭解訴求後,該員在凌晨3時05分離開槍械室,讓案件和平落幕。有關該員提出的工作改進建議,總隊將後續處理,至於該員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違規一事,將後續議處。

下爲莊員3400字聲明全文:

波麗士大人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那誰來維護我們波麗士大人的職場公平正義?又有誰來制裁權力霸凌的上位者

各位媒體先進大家好,我是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因爲總隊長官長期縱容匿名檢舉,姑息養奸導致我們第三大隊的歷來幹部若是加強內部管理,就遭受匿名檢舉,下場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服務地點,我現在是歷來第三位幹部,準備即將被調走。

但是我沒做錯什麼,只因同仁匿名檢舉主管外出洽公,臨時受邀餐敘,第1次是外出採橘子準備給北上支援機動保安警力同仁當慰問物品,從以前同仁每次外出支援機動保安勤務,我都會自掏腰包購買物品慰問同仁,此次也不例外,只是碰巧同事的同學來電受邀採橘子,適逢中午用餐時間,一起用餐如此而已。

另外1次是單純拜訪某位分局長,也是適逢中午用餐時間臨時受邀餐敘。且警署訂有「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第四條規定(員警因醫療或公務所需,而有必要於服勤時間飲用酒類者應經主官、主管或其職務代理人覈准),已明文規定正、副主管因公可外出洽公餐敘)。

況且都是現在總隊行政處分、調地(3月18日通知我,3月22日調臺北總隊部)、調整爲非主管職務,三箭齊發,且有總隊長官在人評會抹黑我,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人,你真的瞭解莊理德這位幹部嗎?

因爲本次的處分不符規定和比例原則,且完全未考量我的家庭狀況,爲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所以我現在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覇凌平反。並將我們總隊的內部問題突顯出來,也要讓世人知道督察系統是多麼喜歡姑息養奸,揣摩上意,處分了事,與明朝東、西廠無異。

我們總隊長叫李政曉、督察長叫林崇志,他們覺得幹部會被檢舉,都是幹部的問題,所以處分幹部、調走幹部,給匿名檢舉者有交待就好了。第三大隊幹部曾因爲加強案件偵辦進度及內部紀律管理,就被這種同仁匿名檢舉,導致調整服務地點的幹部,有現任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長,現在換我了。

現任的總隊長李政曉、督察長林崇志,請問你們自從調查我被匿名檢舉的案子後,你們有想過、問過,爲什麼第二中隊檢舉案會這麼多?我想警界最不需要的是你們這種幹部長官,恭喜你們又要升官了。以下我反映幾個問題:

第一、 員警座談會你們在各大隊開過幾次?總隊長官你們瞭解各大隊同仁需求嗎?還是隻是蒞隊督勤報加班費,同仁反映的問題充耳不聞。或者利用督勤時,遍訪總隊所屬的風景名勝小隊駐地,喝完茶又沒事了。

第二、 你們知道我正在處理第二中隊同仁在外偵辦案件的風紀問題嗎?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

第三、 你們知道同仁私下向我反映有勤務勞逸不均及加班費不公平的情形,我立即調整中隊同仁加班費額度後,並預先律定三個勤務方案給那位同仁選擇,所以我活該又被匿名被檢舉。

第四、 你們知道我110年8月23日受任爲中隊長,對於案件輪分機制、內部管理及風紀等問題一直在修正改變,去年考績,並不是小隊長以上幹部都有,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

第五、 環保署支應第三大隊的刑事辦案工作費不足,您們知道嗎?你們只會在總隊會報說請大隊長去協調,試問層級對嗎?

第六、 歷年來整個總隊行政獎勵和年終考績名額,辛苦的第三大隊同仁並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已經向總隊督勤人員反映多次了未果,你們知道嗎?

第七、 我們第二中隊今年三月的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已被同仁申請完了,接下來的案件,無刑事辦案工作費可使用,你們知道嗎?

第八、 只要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不足,遇案我就去協調他單位支援刑辦費,讓同仁偵辦案件無後顧之憂,你們知道嗎?

第九、 我去拜託南投環保局長支援我們同仁偵辦南投轄內環保犯罪時,支援刑事辦案工作費,你們知道嗎?

第十、 第三大隊的同仁是保七總隊最忙的,加班費卻與其他輕鬆大隊長期每月領相同,同酬不同工,人員一直往其他輕鬆大隊調。你們督察人員蒞隊督勤跟你們反映建議第三大隊偵辦案件的同仁每月加班費,應比照縣市勤務繁重程度分級,高於其他大隊,這樣或許還可以留得住人員,曾向你們反映,結果雙手一攤,說沒辦法。

第十一、 我們的蒐證器材不足且老舊,總隊說沒經費,又是沒辦法,升官你都有辦法找得到人提拔。這種就沒辦法。我自已購買偵搜器材給同仁使用,你們知道嗎?

第十二、 爲了讓同仁認識新的偵查工具、方法,我從擔任警務員時,就自掏腰包辦理各項講習訓練,不時請相關人員來隊教同仁偵查方法及偵查工具使用,你們知道嗎?

第十三、 同仁偵辦案件遭遇瓶頸,我就立刻找友軍單位協助,你們知道嗎?

第十四、 連最基本的DV攝影機不足,我去他單位協調商借,你們知道嗎?

第十五、 我們沒有警友會支援,所以去年第二中隊與友軍單位辦理尾牙,因怕匿名檢舉經費使用問是,我自掏腰包拿4萬5仟元贊助,平時還要用自家摘種的水果與各單位禮尚往來,你們知道嗎?

第十六、 專案勤務我總是不分晝夜現場帶班,總是最晚睡最晚休息,你們知道嗎?我想你們不會知道的,因爲你們只在乎下一批升官圖有沒有自已的名字,怎會去了解莊理德是什麼樣的幹部!反正幹部被檢舉,把他調走就沒事了。

第十七、 我的訴求很簡單

1. 我上面所反映的問題,請警政署及總隊長官重視,佔高階職缺卻消極不解決,每日總在想何時可以升職,尤其是總隊長、督察長,你任內槍枝走火案後,你真的有認真瞭解到問題所在嗎?還是不讓新聞媒體知道,不要報導就好。

2. 勞請監察委員調查本案有關幹部外出洽公的規定(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是否有被落實承認正視,明明有規定以可外出洽公,也依規定口頭報準及簽出,督察系統卻不引用承認,硬要找規定處分和調地、調整職務。

3. 我並非酒後駕車或是貪污瀆職被調查,爲何處分如此重,符合比例原則?明明有人建議不宜處罰這麼重,爲何督察長、總隊長二人早有定見。是有人想要這個職位離家近上班嗎?

4. 總隊在調查處理匿名檢舉時,是否硬是安上罪名,反正敢異議的幹部同仁不多,本案有無依警察機關受理匿名檢舉的相關規定處理?

5. 有同仁向我透露,本案人評會是由總隊長、督察長少數寡頭就決定了,既然你們會幫另外一位同仁想到可以離家近來擔任中隊長。爲何就不能幫我想一下,我有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老母親,此次調動及行政處分大重了,將使我原本的平順和樂的家庭運作陷入困境。況且我自認我都是以中隊利益作出發外出洽公,無個人私益,青天可鑑。

6. 不要對我和我的家人做出不正確的人格批評抹黑,我們家人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高層息事寜人、姑息養奸,只會安撫處分幹部給匿名檢舉者看,進而造就這種爛文化,。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總隊長官,你真的瞭解莊理德這位幹部的工作態度嗎?

7.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真的很想把這個中隊帶好,這個職位也符合當初考警察大學前在臺南天公廟所許願的內容,可以替國家社會盡一份心力,也不致於尸位素餐,我熱愛現在這個工作,因爲這份工作可以達成馬斯洛自我實現的快樂。

8. 最後,是誰把一位想做事的中隊長逼上絕路,讓他使用這種葬送仕途的方式抗議,大家好好想一想!原本想說有關於中隊隊務發展短、中、長程,我有一系列的想法做法,但終究不敵小人的匿名檢舉,加上督察長、總隊長的怕事息事寜人的做法,我真的不甘願,也不願再忍受無理處分委屈求全。

在此我想請媒體記者朋友們,幫我一個忙,如果您們認識監察院蔡崇義、王美玉2位委員,幫我聯繫他們,請他們受理調查我的調動、懲處案,我現在只能相信監委獨力調查,纔有可能遏止第三大隊內這種長期以來以卑劣手段匿名檢舉幹部,逼走幹部的行爲。因爲每次幹部只要稍微要求管理,要求辦案品質,同仁就使用匿名檢舉達到個人的勒索行爲。現在我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準備使用必要的手段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

如果我的訴求未獲監察委員受理或外面的同事如果想強攻進入,我會使用必要的反制措施。我現在需要的是正義、耿直、安全、理性、同理心的對話。請不要驚動騷擾我的母親和我的孩子和我的家人,我到死都是第二中隊認真負責的中隊長,沒有人可以使用這種不公不義、不名譽的粗暴方式將我調動,警察幹部如果沒是非,就跟尸位素餐沒兩樣。

今晚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喜歡籍匿名檢舉弄走會管、敢管的警察幹部歪風做一個了結。

天道酬勤、德不孤必有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