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倉庫存倉期限 開放延長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不少我國業者保稅倉庫貨品,因疫情無法送往他國或是對方廠商取消訂單,導致貨出不去。財政部官員表示,爲減緩對業者衝擊關務署開放業者申請延長保稅貨物存倉期限實務上多半能申請到2+2年以上。

官員指出,按照我國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一般來說在保稅倉庫存儲期限爲2年,但如果有特殊理由經財政部覈准,可以申請延長1~2年以上。如今新冠肺炎導致歐美各國採取封城措施,臺企的貨品根本出不去,已經符合「特殊理由」規定,關務署將從寬辦理,幫助企業延長保稅倉庫存儲期限。

由於我國保稅倉庫規定中並無設定延長的年限,官員強調,若疫情持續下去,保稅倉庫法規可讓業者持續持續申請、不斷展延存倉期限,有效保障業者權益

不過,貨物在倉庫久放,難免會有變質或是賣相不佳,業者多半會有重整保稅倉庫內貨物需求。官員建議,業者可以採取六大方式,第一是整理貨物,像是加貼標籤、整修;第二是分類,例如依照貨物性質形狀、大小顏色區分等級或類別;第三是檢驗,業者可針對存倉貨物測試內容物是否變質。

第四、第五分別爲分割、裝配,業者可派人力利用工具把貨物分割或重新組合。第六則是重裝,業者可將存倉貨物之原來包裝重行改裝或另加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