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叮囑「小心緝毒犬!」3泰男假藉來臺觀光攜28公斤海洛因 入關就栽了
3名23至31歲泰國籍男子受運毒集團所託來臺觀光,每人先獲得5萬元泰銖的生活費,今年11月中旬各自領取裝有布匹夾藏9.4公斤、總重量28公斤海洛因的行李搭機來臺,運毒集團要求每過一關卡必須拍照上傳,同時於羣組內萬分叮嚀「小心緝毒犬!」,不過3人一入關就遭攔查,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運輸一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等罪起訴,目前均羈押於桃園看守所。
檢警,31歲SATHARANA TANONGSAK 、27歲AUNSAENG ARNON、23歲SINGKLANG PHAKDEE,以及J男,今年11月初與泰國運毒集團綽號「PARRY」、「KIMBER」等成員商討運毒來臺細節,對方表示每人先給5萬泰銖作爲來臺生活費,若成功將毒品帶進臺灣,返回泰國時,每人另有數十萬元泰銖的後謝,講定後由「KIMBER」先向當地旅行社購買來臺旅遊行程。
起訴指出, 出發前2天的11月13日,SATHARANA TANONGSAK等4人由運毒集團成員帶領飛往泰國東北地區購買行李箱,成員再將藏有海洛因毒品的布匹分別裝入,4人於15日前往泰國廊曼機場準備搭機來臺,J男因故無法登機,於是由SATHARANA TANONGSAK等3人搭乘當晚6點抵臺的越捷航空VZ562班機,入關時遭航警局安檢大隊察覺有異,會同海關開行李箱檢驗,當場查獲市價1.4億元海洛因毒品。
檢警調查時,SATHARANA TANONGSAK坦承,在參與運毒計劃之前,朋友及家人都曾警告過他「毒品在臺灣是違法的」,而他也覺得做這麼簡單的事情(帶着行李箱來臺旅遊)就有報酬很不合理,懷疑攜帶來臺的物品是毒品,爲此曾詢問過「PARRY」工作細節,入坑後,只能按着集團成員吩咐,除了被要求若有刺青外露者須穿長袖,且班機落地後,每分鐘要回傳照片,並且小心緝毒犬,當3人一一遭海關翻查行李箱時,SATHARANA也立刻在工作羣組回報「KIMBER」。
3名泰國男子以假觀光真運毒,攜帶28公斤海洛因毒品來臺,運毒集團再三提醒小心緝毒犬,仍遭航警局會同海關查獲,圖爲桃園國際機場檢疫犬執勤狀況。記者楊德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