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國會改革釋憲案「插花」?死刑是否違憲 7月23日無法宣判

憲法法庭原定7月23日判決刑法死刑是否違憲,但今天公告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後段規定,延期宣判。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37名死囚質疑刑法死刑違憲,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原定7月23日宣判,但今天公告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後段規定,延期宣判,宣示判決日期另行公告。據瞭解,原本大法官對死刑見解就不一致,預料將會延長宣示判決期間,只是沒想到中途還有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與暫時處分「插花」。

死刑爲刑法主刑之一,但最高法院、法務部4年來沒判過、執行過死刑,27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在總統大選後拋出公告,4月23日上午言詞辯論,15名大法官中,蔡烱燉與蔡彩貞因參與過死囚王鴻偉、王柏英審理,尤伯祥擔任過邱和順的辯護人,須迴避,死刑是否違憲僅需7票。

關係機關法務部除堅持死刑制度合憲外,強調大多數國家都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爲少數,而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可能引發社會對立及衝突,更侵越立法權決定,逾越權力分立界線。

有與民進黨交好的企業主之前就預言準閣揆卓榮泰「不會做太久」,若廢死,縣市長選舉民進黨恐在忤逆民意下慘敗,卓的作用只是來負「政治責任」;當時還未發生鄭文燦涉收賄事件。

建商小開王鴻偉追求愛慕對象不成,開車撞死她、狂刺176刀,法院審理時還叫母親先別賠錢「以免到時沒了錢又沒了兒子」,遭判死。王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被害人的人權應由「國家」補償,他聲請死刑法規範審查,憲法法庭並37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