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9項醫療服務價格11月16日起調整 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時可下浮

近日,北京市醫保局聯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關於調整B型鈉尿肽(BNP)測定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相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11月16日起,北京公立醫療機構將調整1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並將兩項醫用手術耗材納入基本醫保與工傷保險報銷範圍。

《通知》中所涉及的調整包括兩大類,一是調整腹腔鏡探查術、呼氣試驗、手部清創術、腸扭轉/腸套疊復位術、中醫定向透藥治療、多通道常規心電圖檢查等1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價格政策。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這19項項目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政策被明確,同時給出了相應的項目價格。像糖化血紅蛋白(HbA1c)測定醫保類別爲甲類,項目價格爲30元;腸扭轉/腸套疊復位術醫保類別爲甲類,項目價格爲894元。“項目價格爲最高指導價格,公立醫療機構在執行時可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同時,包括傳感器、接頭在內的兩項手術使用可收費醫用耗材被納入基本醫保與工傷保險報銷範圍。

第二是爲優化本市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同步廢止韋氏篩選法測查、消化內鏡檢查麻醉術、幽門螺桿菌感染快速試驗等48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相關對應項目已經規範調整後出臺。

市醫保局要求,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臨牀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公立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爲;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範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同時,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和醫德醫風教育,規範醫務人員服務行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要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內部成本覈算和成本控制,主動做好控費工作,及時解決醫患矛盾。

據悉,該通知自2024年11月16日起執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可以促進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減輕患者經濟負擔,保障醫保基金的可持續性。自2024年以來,北京共調整284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北京市啓動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

近日,北京市醫保局發佈消息,在全市範圍內積極開展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工作,明年6月底前,將實現全市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全覆蓋。

市醫保局表示,爲加強“智慧醫保”建設,健全醫保基金監管機制,有效打擊非法倒賣、串換藥品等騙保行爲,保障老百姓用藥安全,在全市範圍內積極開展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工作。

據介紹,此次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主要依託國家醫保信息平臺,以藥品追溯碼“一物一碼”特徵爲抓手,分階段、分批次實現本市藥品追溯信息在定點藥店銷售、定點醫療機構門(急)診發藥環節全面採集,逐步實現醫保藥品追溯碼應掃盡掃。

重點分三個步驟實施:第一階段,10月底前,全市將實現1400餘家定點零售藥店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和上傳。第二階段,12月底前,全市近2000家社區醫療機構和30餘家醫院門(急)診發藥環節實現藥品追溯碼信息採集和上傳。第三階段,明年6月底前,將實現全市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全覆蓋。

截至目前,北京市1149家定點藥店已成功採集並上傳113.9萬餘條藥品追溯碼信息,醫保藥品追溯信息採集工作正在加快推進。

下一步,北京市將以醫保藥品追溯碼爲“智慧醫保”監管的新抓手,充分利用醫保大數據智能化技術,加強對倒賣、串換藥品等騙保行爲監測,爲醫保基金安全使用構築新的技術防線。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解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