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奧 美議員籲國際奧會禁中國大陸隊參賽

北京冬奧將於二月登場。(圖/新華社)

北京冬奧2月即將登場,抵制聲浪高漲。美國聯邦參議員盧比歐、衆議員史密斯今天致函國際奧會,除要求延期舉辦賽事外,更進一步呼籲以損害奧運聲譽爲由,禁止中國隊參賽。

共和黨籍的盧比歐(Marco Rubio)與史密斯(Chris Smith)今天聯名致函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要求延後舉辦原定明年2月在北京舉行的冬季奧運,並同步禁止中國隊參賽。若中國行爲不改,則應將賽事遷移至他國舉辦。

議員在信中指出,奧運賽事不應在進行種族滅絕的國家舉辦。美國連兩任政府都認定中國對新疆維吾爾族採取的作爲構成種族滅絕,加拿大、英國、荷蘭、立陶宛、捷克與比利時等國也做出同樣認定,德國國會目前正對此展開調查。

盧比歐、史密斯7月23日也曾聯合其他議員,致函國際奧會主席巴赫(Thomas Bach),呼籲他不該讓進行種族滅絕的國家舉辦奧運。國際奧會總幹事凱柏(Christophe De Kepper)雖在3天后回信,內容卻讓議員不滿。

議員在今天致函中表示,凱柏宣稱若國際奧會採取同樣立場,恐危及他們在全球政治議題上維持中立的承諾,但他說話不誠懇。議員強調:「表態反對種族滅絕是道德決定,不是政治決定。」

議員指出,若國際奧會認真想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就必須以「中國當局公然違反憲章」爲由,禁止中國隊參賽。

議員說明,奧林匹克基本原則包括致力促進和平社會,關注人類尊嚴的保護;人類尊嚴一詞與世界人權宣言(UDHR)、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內文呼應,「但事實是,中國境內無人能享受UDHR、ICCPR內明載的權利與自由」。

議員進一步表示,國際奧會倫理規範第2條明指,奧林匹克相關團體「不得以損害奧林匹克活動聲譽的方式行事」,但種族滅絕行動不只會讓奧運聲譽受損,更可能會被破壞到無法修補程度。

議員指出,國際奧會知道該怎麼做,他們過去也做過類似的事。議員舉例,俄羅斯隊因爲使用禁藥,2019年時遭禁賽4年,印度隊2012年因貪污問題遭禁賽,在此之前,阿富汗代表隊2000年也遭禁賽,部分原因是因爲當時掌權的塔利班(Taliban)歧視女性。

議員說:「若這些不當行爲能作爲禁賽理由,想當然耳種族滅絕更應受到同樣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