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4年前賄選挺韓…臺商揭認罪內幕 趙少康4字推測:目標不是你

韓國瑜2020年選總統時,臺商會長林懷等人辦尾牙,補助機票動員臺商返臺投票,遭法院判刑3年2個月定讞。(資料照,陳俊吉攝)

大陸長沙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遭指4年前以招待食宿、提供機票補助等方式,動員臺商及臺生返臺支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及國民黨,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林的上訴,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期約賄賂罪判刑3年2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林懷昨(17)日在政論節目中委屈吐心聲並透露認罪主因,而此事也讓主持人趙少康認爲也許是在「殺雞儆猴」。

林懷昨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委屈表示,他從來沒有說要贊助錢,並透露他從來不給錢、不拿錢也不經手錢,就只是會長,什麼都沒有。林懷推測在過程中,可能有人吃尾牙時說到吃不要錢又有機票補助等言論,就被說成他有補助。林懷透露,大陸有將近160個臺商協會,很多協會到了要返鄉投票時有補助,但他們有正式出具公函。林懷強調,補助機票沒關係,但冤枉的是他又沒補助,卻被檢舉人透過手機訊息蒐集資料串來串去,因此形成被起訴的理由。

林懷提到,有些會員到選舉或到過年時,會希望協會幫忙找企業贊助貼補機票讓他們回去,當時臺協有打一份公文給臺辦,臺辦有給錢,但有指名付房租跟辦平時活動的,且並非機票補助,未料卻仍被指有機票補助。令林懷感到好笑的是,當時調查局找30人去訊問,他收到起訴書看了名單才發現有些他都不認識,且開庭時調了3位證人,其中1人竟稱他回臺根本沒去投票。

林懷也補充說明,從被起訴後,屢屢開庭對他和同案其他被告而言是種折磨,且原先都在大陸生活、工作,卻因此事使在大陸的事業跟家庭幾乎癱了,因此有些人轉爲「你放我走,我都好」的心態,並向律師表達這樣情況,而他的律師也因此建議林懷也乾脆認罪求緩刑,林懷強調,他認罪最後結論最主要理由是希望能給他緩刑,其他就算了。

針對此事,前臺北市副市長李永萍則認爲,兩岸班機在返鄉投票時降低票價,不僅行之有年且是有協商的,且民進黨可以有年輕人返鄉投票專車,大陸協助臺商、臺幹返臺投票,有什麼問題?臺灣投票是秘密投票,怎麼有辦法兜到期約賄選?李永萍認爲,或許是有些人有討論到選舉,並提到因爲這樣請去支持誰誰誰等言論,纔會將此事冠到林懷頭上。

趙少康則透露,2、3年前就曾邀林懷上節目,但林懷當時認爲該案還在法律進行當中,怕太招搖會得罪檢察官、法官,因此拒絕上節目,直到定讞了才決定上節目。趙少康認爲,就此事而言,或許是殺雞儆猴,目的不是林懷,而是讓其他160個臺商協會會長看看,以後選舉不要再鼓動會員返鄉投票,否則結果恐就像林懷一樣,「如果司法有政治目的的話,這是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