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深均已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 快訊
截圖自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
文/樑寶欣11月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通知》,明確取消廣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我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穗國房字〔2005〕375號)同時廢止。此前,上海、北京和深圳先後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至此,四大一線城市已經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據瞭解,11月1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編輯:張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