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官喝花酒遭爆性侵酒店小姐 施壓不準報案警主動移送

北市警官喝花酒遭爆性侵酒店小姐,施壓不準報案警主動移送。(中時資料庫)

今年初,臺北市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官,休假時和二名同僚接受友人招待到酒店喝花酒,並將酒店小姐帶出場,遭女方向督察室檢舉遭上下其手,且事後多次騷擾,小姐不堪其擾去電檢舉,林員事後遭到記過調離,且遭督察室移送法辦。

本案在年初爆發時當時衆說紛紜,傳出各種版本,基層論議紛紛,但經督察室調閱監視器及查訪相關人士後,查明外界流言飛語與事實不符,且未有任何當事人提告,強調未來會加強相關教育,希望同仁謹言慎行以維警譽。

未料女方事後遭到幹部施壓甚至霸凌,被迫離開工作場所,甚至不明人士騷擾,造成她身心俱疲,還必須就醫。最後在友人鼓勵下,鼓起勇氣向督察室檢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表示,有關林姓警官於今1月3日遭檢舉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經主動調查違反警紀屬實,核予記過2次,並調整服務單位;惟當時因檢舉人不願接受督察人員訪詢,全案未能進一步深入查證。

對於前案另衍生林姓警官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督察室已於本年7月7日受理該案旋即主動查處,並報請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全案於7月20日將林姓警官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爲,向來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與決心查辦,對違反法令之員警將從嚴查處,以淨化警察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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