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貪警助詐團首腦 辯收現金是誘捕毒販的辦案費
前寧夏所所長葉育忻因涉貪污遭免職。(資料照)
前北市警察局寧夏派出所葉育忻被控貪污,收受臺版柬埔寨案幕後首腦「藍道」杜承哲現金200萬、一輛賓士GLC休旅車、價值109萬的泰達幣,士林地院首次傳喚葉出庭,葉當庭坦承有幫忙查個資、列印假的交保單,但否認收取的現金是賄款,200萬是偵辦刑案誘捕毒販的辦案費,其中還有8萬8000元給受傷同仁的慰問金,否認與杜承哲在後門、停車場交付的現金有對價關係。
法官詢問葉育忻是否認罪,葉似乎在看守所反覆練習,脫口而出「報告庭上,除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外,其餘起訴罪名均認罪」。否認與杜承哲間金錢往來是有對價關係,並稱,認識杜承哲1到2年期間,見杜承哲有改過自新,加上他自己個性不拘小節,考量兩人情分纔會幫忙查資料。葉更稱,羈押期間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杜承哲涉及重大刑案,當時深感懊悔。
至於收受的賄款,葉稱在後門停車場交付,每次都是現金,兩人一對一,旁邊沒有人的情況下交付,既然杜說有200萬,那就200萬,反正沒有清點、作帳,所有金錢用於「誘捕毒販」,寧夏所當時擅長偵辦網路販毒,需先提供大量的現金,供毒販「驗鈔」,待交易瞬間逮捕毒販,完成移送後,一定會將現金還給杜承哲。
葉更解釋,杜承哲是線民,查詢的資料都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收錢是因爲派出所沒有這麼多辦案經費,由他主動開口向杜承哲要,希望能提供一筆經費給派出所,用於誘捕偵查,而杜也同意,其中170萬到200萬他都在辦案結束後歸還,還有在去年員警遭精神異常民衆刺傷,支付急診費用、家人北上探視,支付慰問金8萬8000元給同仁,葉辯稱,杜非常支持警察工作,不定期會贊助派出所,他並未挪作私用,一切爲了派出所。
價值200多萬的賓士中古車,葉則稱,杜承哲告訴他,自己買了一臺車,要給葉使用,但葉拒絕,並稱自己沒有車位,但考量劉曼青需要往返臺北、桃園練健身,家中又有車位,借名登記在劉女名下,某日業務員「無預警」拿文件辦理登記,他只好卻之不恭,葉說「我想最後還是要還的,就照杜的說法,先收下」。直至去年4月將車賣給原本的車商,劉女因缺錢花用,他將手邊的68萬現金裝箱快遞給劉女,並非賣車後的酬謝金。
虛擬貨幣部分,則是因爲杜承哲與老闆不合,不會經常上來臺北,杜仍持續贊助派出所,並以虛擬貨幣,葉因爲有不良信用記錄,無法辦理信用卡,纔會找信任的劉女代辦,並以此帳戶,用於杜贊助派出所的帳戶,劉女則稱不知道虛擬貨幣的來源,但當「藍道」被捕後,劉女立即將泰達幣變現,出金109萬多元,自己留下30萬,並將剩下的78萬多元會給葉。
葉庭末稱,遭羈押至今4個多月,在北所深切反省,妻子因他涉案遭到免職,深受打擊導致流產,現精神不穩,希望法官能讓他交保,返回社會面對自己的人生,多陪伴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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