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雨水下水道管線橫越 18條待改善

爲防止極端氣候強降雨災害,臺北市投入巨資興建維護水利設施,不過審計部審覈報告發現,臺北市雨水下水道管線橫越尚有18案未改善,影響排水效果。(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雨水下水道建設總長度達716公里,不過水利處在巡檢雨水下水道時,發現有管線橫越影響水流,違反《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雖然截至去年9月已改善30條,但仍有18條尚未改善完成,恐影響下水道的排水能力,水利處表示,將辦理改善,以維護公共排水安全。

隨着氣候變遷以及極端氣候所產生短延時強降雨,導致災害風險增加,7月10日雙北一度發佈豪大雨特報,導致北市信義區淹水成災;爲降低水患發生,臺北市水利處2023年度編列20億7610萬餘元,推動滯洪池及抽水站興建、更新、維護,以及雨水下水道縱走調查、沉砂池清疏與維護及水情監測等措施,盼能提升臺北市降雨容受度及強化都市防洪韌性。

不過審計部審覈報告指出,根據《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任何設施不得穿越雨水下水道及其附屬設施,但截至2023年9月錄案管線的橫越案件共計48條,除已改善完成同意解除列管30條外,尚有18條尚未改善完成,仍在列管中或提報解列中。

根據報告顯示,18條尚未解列的橫越管線案件中,最多爲臺電7件,其次爲自來水處4件,以及臺北市衛工處4件,其中有4件的列管達「等級三」,亦即橫越管線阻礙通水斷面達60%以上。

水利處表示,各管線橫越雨水下水道案件的改善期限,主要由該管的權屬單位依管線橫越所在位置、埋設深度、數量、相關試挖結果與預計影響周邊民生需求及交通動線的程度,來訂定並提報改善計劃。

水利處強調,將持續定期召開追蹤會議予以列管,並要求各單位配合辦理,以利儘速將相關橫越案件辦理改善,以維公共排水安全;有4條橫越管線案件因涉及共構結構審查及配合捷運施工無法確定時程外,其餘14條預計今年底可完成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