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報案全外洩 詐團滲透 勾結警防黑吃黑
詐騙集團「賺錢」容易、出手大方,輕易滲透警界與律師界;爲處理「黑吃黑」或避免落網成員供出上游,犯嫌筆錄、被害人報案紀錄、警示帳戶全外泄。刑警感嘆,有警察論件計酬或「包裹式」賣,甚至長期與詐團配合再抽成。
臺北市中山警分局警備隊女警員邱薏瑄涉濫查個資,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供詐團分子向上遊佯稱贓款被警方查扣「擊落」,欲黑吃黑一千萬元,但因要求分潤七百萬元被認爲索價過高而破局,今年七月被依貪污等罪判刑十二年。
負責打詐的官警說,詐團爲防黑吃黑,通常會派「照水」人員監視第一線取款車手,但車手層層上繳大車、車手頭、收水人員的過程無人監視,有人侵吞高額贓款搞失聯,詐團因此找警察查黑吃黑同夥現住地,或以車牌辨識系統、盤查紀錄鎖定活動範圍找人。
另外,警方受理詐騙案會透過警示帳戶聯防通報子系統通知銀行將收款帳戶列警示,此時款項「不出不進」,有詐團會找警察確認是否警示,避免被成員黑吃黑矇騙是款項凍結。
近年不少律師勾結詐團,詐團爲避免成員被查獲時供出上游,找配合的特定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閱卷後回報;爲求雙保險,也怕成員利用律師不在場時供出上游,更滲透警界查詢一六五反詐騙系統平臺的犯嫌筆錄。
官警說,曾有詐團犯嫌獲交保後就被上游找去威脅不能「往上咬」,還秀出其偵詢筆錄內容,當事人想咬出上游拚減刑又擔心人身安全,最後向承辦員警檢舉,警方比對出一名警察曾大量查詢該團犯嫌資料,最後查獲收賄泄密移送法辦。
警方也發現,還有詐團多次與被害人連絡後,發現被害人語氣有異,立刻找警察查詢被害人是否報案,若確認報案就不再面交取款;發現可疑車輛經常在附近出現,也會找警察查車號確認是否被警用偵防車跟監,詐團幾乎已到了無孔不入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