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揚調解績優人員 林右昌:成立比率高達82%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說,今年有643位調解績優人員獲表揚,是歷年最多;而民國111年共有10萬9330件成立調解,成立比率高達82%,除能減少耗損法院訴訟資源外,更可達到和好雙贏局面。
內政部、法務部今天下午舉行「111年調解案件榮獲中央各獎項績優人員表揚大會」,由林右昌主持,並邀行政院長陳建仁、法務部長蔡清祥出席頒獎。
陳建仁說,調解委員替社會帶來更多和諧、帶來和好雙贏,且調解成立逾10萬件,確實減少訴訟案件,對社會貢獻很大;調解委員熱心促進友好和諧,耐心、同理心都相當重要,是發揮良善的人性本質,做社會的光。
陳建仁表示,在情理法都要兼顧的情況下,需要勸責任比較大的一方要負多一點責任、理當賠償時,說服力也要很強,這是因爲調解委員付出時間、做好協調工作,節省調解雙方的時間、金錢負擔,「利他」的行爲是臺灣人民要學習的典範。
林右昌表示,今年表揚大會主題是「和好」,調解目的是減少對立,調解委員要兼顧當事人情緒、理性溝通,並拼湊出事實真相、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達到和好雙贏的局面,是不簡單的工作。
林右昌說,申請調解的案件種類很多,如果沒有經過調解,往往要告上法院,耗費許多金錢、時間,更耗損法院訴訟資源;調解成立後可減少爭訟、獲得雙贏,若能在事發之初就進行調解,可解決很多問題。
林右昌指出,今年總計有643位獲獎人員,是歷年最多;據統計,111年全國調解案件共13萬3297件,其中有10萬9330件成功成立調解,成立比率高達82%,創下近10年調解業務新高,相當不簡單。
林右昌表示,各地調解委員會也想出與時俱進的方式,例如處理交通事故時,調解委員直接到現場處理,可以減少當事人往返時間;另外也導入數位資訊整合,讓調解書產出更爲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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