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水資源中心強制徵收土地種草?北市衛工處迴應了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亮君(左)18日率濱江污水處理廠自救會成員抗議,認爲徵收後僅用作水資源中心的草地、停車場,且徵收程序不完備,應重新規畫徵收區域。(劉彥宜攝)

爲興建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臺北市去年11月6日發佈徵收公告,其中濱江街150至180巷口間20位地主組成自救會,反對徵收18筆土地、13筆建物。(劉彥宜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規畫興建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其中濱江街有20戶住戶不滿土地、地上物遭強制徵收,認爲徵收後僅用作水資源中心的草地、停車場,且徵收程序不完備,應重新規畫徵收區域。臺北市衛工處表示,該處1956年即畫定爲污水處理廠用地,且目前規畫爲臺電受電室,因應污水處理需求日增,急切需要展開興建工程。

濱江水資源再生中心規畫用地總計5.05公頃,其中25%爲私有地,共計55筆土地、29筆合法建物,2022年4月三度闖關環評通過後,部份地主同意協議價購,柯市府遂向內政部提強制徵收餘下45筆土地,內政部於去年10月底覈准徵收,蔣市府去年11月6日發佈徵收公告,其中濱江街150至180巷口間20位地主組成自救會,反對徵收18筆土地、13筆建物。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批評,徵收土地範圍僅作爲種樹,而非水資源中心廠區,不影響水資源運作,並不符合必要性、公共性及公益性。

律師詹順貴指出,水資源中心主要是地下化設計,並沒有需要徵收大面積土地,且地上物部分鄰近濱江街,長久以來是汽車銷售、保養廠的密集商業聚落,自救會20戶民衆的土地僅佔0.268公頃,約佔總規畫面積5.01公頃5%,還只是用作種草的邊角,顯有迴避可能性,市府不需要徵收民衆賴以維生的場域,嚴重侵害害人民財產。

詹順貴說明,市府去年11月公告土地、地上物一併徵收時,沒有查估價格也沒有發放補償金,市府直到今年4月才通知要查估,並於5月27日重新公告補償款且地上物一併徵收,公告程序違反「土地徵收條例」,覈准徵收公告依法應失效,並重新向內政部申請覈准徵收。

住戶周啓通說,經委託律師提出訴願後,才發現市府根本沒有查估房屋價格,今年4月纔來查估,市府先辦理土地徵收再進行地上物徵收,程序不正義,他們當然支持市政建設,但也請市府重視住戶的居住正義,希望蔣市府重新規畫徵收區域,打造雙贏。

住戶張森霖也抱怨,2017年部分土地也曾遭民航局徵收每坪57萬,但如今市府要將他的土地作爲水資源中心的停車場,1坪徵收則爲50萬,同塊土地卻是不同徵收價格,實在荒謬。

詹順貴喊話,市長蔣萬安也是學法律的人,違法且嚴重侵害民衆權利的草率程序,請勿柯規蔣隨,盼重新調整配置,將土地還給人民,他們也已再向中央提訴願。

林亮君也呼籲市府,從柯文哲任內發生的京華城容積案和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18地上權案等可見,柯獨厚財團、對小市民的陳情卻完全不理會,創造容積獎勵給京華城,對市民土地卻斤斤計較。綠地覆蓋部分還是可以重新規畫,蔣市府應撤銷徵收公告、調整既有規畫,達成與在地住戶雙贏,懸崖勒馬。

衛工處副總工程司曾盛愷回覆,濱江街150至180巷間已於1956年都市計劃即畫定爲污水處理廠用地,目前大臺北地區的污水處理依賴迪化、內湖及代管的新北八里廠,但隨雙北污水處理需求日增,2020年污水處理能量已不足,因此迫切需要現在展開濱江水資源中心興建工程,2030年完工才能因應屆時污水處理需求。

他說,濱江街150至180巷口間土地是作爲污泥處理及乾燥機房、控制中心、臺電受電室和污泥消化設備,草地和停車場是2022年以前的內部草圖,其中臺電受電室所用高壓電必須要從濱江街進入,且污泥消化設備樓高較高,受松山機場航高限制,僅能興建在水資源中心北側。

至於居民質疑市府未查估房屋價格和徵收價格差異,曾盛愷說明,2021年要進入房屋內部查估價格,遭自救會成員拒絕,因此只能以觀察房屋外觀等替代方案查估,但爲確保價格精準,因此纔會有今年4月的第2次查估。而民航局徵收價格是以較繁榮的民族東路計算纔會有每坪57萬,與市府查估濱江街房屋價格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