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改優先席 立院法制局再建議:可參酌日本「機能設計」

▲博愛座。(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博愛座立意良善,但近期卻頻惹讓座爭議,引來各界關注。衛福部日前已預告將其改名爲優先席,並且擴大適用對象「其他實際需要者」,也有不少立委提案修法。立法院法制局進一步建議,可參酌日本以「機能設計」區分之設置方式,或提供有需求者識別貼紙之措施,以使博愛座能更有效率的幫助到實際上的需求者,並減少使用爭議。

根據立法院法制局報告,博愛座的爭議問題包括乘客有無讓座義務;第二是規範不一致,因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規定,有博愛座之優先乘坐權者爲「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而依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第8條第3款等規定,有博愛座之優先乘坐權者爲「行動不便者」;第三爲博愛座最初設置目的與實務上的落差。

立法院法制局指出,雖衛福部、多位立委都提出相關修正草案,期能改進博愛座之爭議問題,但有關博愛座優先乘坐權之規定,對違反規定者,並無相應之罰則,故即便擴大其範圍,仍僅具宣示效果。其次,由於有需要坐座位的「實際需求」者,有時無法從其外觀上辨識其需求,若將「讓座的美德」,以立法方式將其變成「讓座的義務」,恐會發生義務人履行義務時辨識之困難,及違反義務時裁罰機關舉證之困難。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有論者建議可參考日本方式,使優先席不僅有顏色差異,更以「機能設計」區分,將坐墊的凹凸、長度的設計,都和一般座位不一樣,真正從功能上協助有需要的人,透過差異化、貼心的設計,讓有需要的人,能更強化地感覺到「有用」,而沒有需要的人,也會更能讓座給需要的人。或曾有立委提出,部分民衆雖外觀看起來年輕力壯,卻可能有受傷、生病的情況,也有坐座位的需求,卻發生讓位糾紛,因此建議政府提供識別貼紙,讓有需求的民衆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