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吃不喝近10年才能買房 Q2全國房價所得比創新高

房價漲、利率升,內政部今(13)日發佈第2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爲42.09%。圖/本報資料照片

房價漲、利率升,內政部今(13)日發佈第二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爲42.09%,房價負擔能力維持「偏低」等級,全國房價所得比本季爲9.82創新高,相當於全國平均不吃不喝9.82年才能買房。

內政部分析,受住宅價格及購屋貸款利率上升,導致民衆購屋負擔微幅加重。本季房貸負擔率上升主要因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2.30%(由868萬元升至888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95%影響較大。

此外,內政部指出,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在本季升至2.093%,民衆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亦使負擔率增加0.46%。

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雖上升1.23%(由89.32萬元增加至90.43萬元),使負擔率減少0.5%,但經綜合計算,本季負擔率仍較上季上升0.90%。

房貸負擔率的計算方式是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爲七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再以應繳本利除以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求算。

也就是說,房貸負擔率比例越大,房價負擔能力越低。房貸負擔率=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 代表「中位數住宅價格之每月應償還本利和」佔「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例狀況。

以50%(含)以上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40%(含)~50%(不含)表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30%(含)~40%(不含)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30%(不含)以下表示可「合理負擔」。

內政部表示,六都中,以雙北及臺中市的民衆購屋負擔明顯較重,房貸負擔率均呈現季增,以臺北市及新北市本季房貸負擔率爲66.54%及55.41%負擔最重,民衆對房價負擔能力屬於「過低」等級,臺中市49.53%亦接近該等級。

臺北市、新北市、臺中的房價所得比,分別爲15.52、12.93和11.55;相當於,不吃不喝15年以上才能買臺北市的房子,已較2021年第四季的高點16.29年下修。

其他15縣市房貸負擔率部分,其中新竹縣市因地區產經發展帶動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本季升幅約1.67%較大,其他縣市的升幅則都多在1%以內。

就民衆對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南投縣在本季首次提高爲負擔能力「偏低」等級;嘉義市等11縣市爲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嘉義縣、屏東縣及基隆市則維持「可合理負擔」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