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敵重罰!Uber要暫停臺灣服務 賀陳旦:不希望走到絕路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交通部今對Uber祭出11張裁罰書,累計開罰金額2億3100萬元,同時並對Uber勒令歇業,對此,Uber宣佈將在2/10起暫停在臺灣服務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在新春團拜受訪時表示,還是希望朝着多贏局面一起看待這件事,「不希望事情走到那一步去」,盼雙方把握溝通機會,不要走到絕路。

交通部在開工第一天對Uber祭出首波裁罰書,並勒令歇業,Uber則發出聲明表示,在此困境之下,我們相信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因此,Uber宣佈將於下週五2月10日起暫停Uber在臺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臺服務,希冀能重啓和政府對話

▲Uber被勒令歇業宣佈2/10起暫停臺灣服務,賀陳旦:不希望走到這一步去。

交通部長賀陳旦在新春團拜後受訪時被問及,交通部歇業令一旦發出是否意味要把Uber趕出臺灣,他說,「不希望事情走到這一步去」,即使交通部有單方面勒令歇業的法律條件達成,但希望Uber依然會就認知範圍以及法規部分再跟交通部做探討,把握溝通機會,「不要走到絕路」。

▲Uber被「勒令歇業」,48張舉發單罰鍰達11億元。

賀陳旦也呼籲,如Uber一樣想來臺灣提供服務的業者,應該要充分了解臺灣法律的規定,但對於Uber春節前表達想與本地業者展開的合作事項,依然樂於見到雙方發展,除了能夠幫助他們被國人所接納,也能在合法範圍內,幫助本土業者提升服務水準,相信這是消費者福氣

▲勒令Uber歇業,賀陳旦:把握溝通機會,不希望走到絕路。

賀陳旦表示,依然希望大家朝着多贏的局面共同看待這件事,不要爲了法律上一個可能的行動影響到大家共同合作的機會。他重申,對於交通部來說,法令要求的是相關交通服務都必須是在消費者的安全保障之下「納稅納管、納保險」,在三條件下是Uber今後展開服務的起碼前提,不要逾越法令,但促進更多合作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