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口罩可出口 民衆快遞郵寄記得先報關

關務署說,「媽媽做的口罩」可以出口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經濟部放寬明(12)日起布口罩可以出口。關務署今(11)日解釋,所開放的口罩就是「媽媽做的口罩」,不能含有過濾層、不具有防疫的作用,所以防花粉的口罩、活性碳口罩仍不在開放範圍之內,且海關明日起也會有相對應的作法

關務署表示,爲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經濟部公告自1月24日起到4月30日止,紡織材料制口罩及過濾效果的94%的口罩及其他紡織材料制口罩管制出口。

經濟部國貿局宣佈,隨着口罩產能逐漸穩定,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明日將開放布口罩輸出,讓國內民衆能寄予海外親友基本防護使用。關務署解釋,布口罩就是我們一般「媽媽做的口罩」沒有含過濾層的口罩,所以防花粉口罩、活性碳口罩都不算是開放、解禁的口罩之內,如果要出口仍需要取得專案許可

如果旅客攜帶布口罩符合自用範圍,都可以免申報出口;至於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等在向海關報關之後,就可以出口該類口罩,免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一般海運、空運及郵局及快遞方式報出口的布口罩,不論數量多寡均須檢具出口報單向海關報關,並在出口報單輸入「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位申報免證代碼「FT999999999998」。至於旅客所攜帶的口罩中符合本次開放品項者,則迴歸一般物品,自用認定的原則,只要超過自用範圍仍按照一般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填送出口報單。

防疫期間或違章出口口罩案件郵包居多,財政部關務署特別提醒,在紡織材料制口罩管制出口期間,民衆至郵局送布口罩且不含濾片的口罩到國外時,要事先委託報關,委託報關費用單次爲280元或自行到海關駐各地郵件處理中心的單位辦理出口報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