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外交部反對 西班牙法院再同意引渡臺灣詐騙犯至大陸

西班牙大陸電信詐騙 陸媒公佈照片臺人趴地被捕」(圖/取自鳳凰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西班牙法院繼15日同意將121名電信詐騙犯引渡至大陸後,23日再度同意引渡第二批的93人,總計已達214人,其中大部分都是臺灣人。據悉,辯護律師主張嫌疑人臺灣人,且「臺灣並非中國的一部分」,不應被送往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法官以「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國際理解臺灣爲中國的一部分」爲由駁回。

據《先鋒報》(La Vanguardia)報導,西班牙公聽法院23日再度同意,將引渡93名電信詐騙犯至大陸,知情人士預計法院會在明年初才做此決定,不料判決來得比預期遭。

據悉,西班牙和大陸警方去年在當地逮捕了269名電信詐騙犯,這組織涉及839起詐騙案總金額可能高達1600萬歐元(約新臺幣5億6700萬元),其中有218名嫌犯來自臺灣,而受害者則多爲大陸居民,部分受害者甚至因此步入破產絕境

大陸與西班牙籤有引渡協定,西班牙內閣會議於今年2月同意中方提出的要求,要269名嫌疑人引渡至大陸,西班牙公聽法院於12月15日判決,同意引渡首批121名嫌犯。

辯護律師曾主張,「考慮到臺灣與大陸之間的政治分歧」,因此臺灣嫌疑犯不應被送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免遭到折磨,但法官認爲,嫌疑人涉及的罪名是電信詐騙,與臺灣的政治處境並無關係,且除了與臺灣有外交關係國家外,國際社會都已接受「一箇中國」原則,並以「獨立不能是單方面形式」駁回律師的說法。

辯護律師亦曾以「臺灣嫌犯引渡至大陸會遭到無期徒刑、死刑等處分」爲由抗辯,但法官認定「大陸以法律規範保證不會採行無期徒刑,引渡請求中也表明不會處以死刑」,駁回了辯護律師的不引渡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