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超車!他狠踢一腳泄憤 害機車騎士被撞慘死
▲莊男不滿被超車,狠踢機車一腳害命。(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名蔣姓男子多年前騎機車上班時,不滿遭到邱姓機車騎士超車,因此在雙方接近時,伸腳踢邱男的車子,結果害對方摔倒在對向車道並遭機車撞死,雖然他事後堅稱自己沒有踢人,但因有監視器畫面爲證,仍被依傷害致死罪判處7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須賠償邱男父母300萬元確定。
據判決書,蔣男2012年4月28日上午7時許騎機車行經桃園市宏昌六街時,遇到邱男從左後方硬擠想超車,一時不爽便趁兩車緊鄰並行時伸腳踢對方的車,導致邱男重心不穩,人車倒在對向車道,因此被閃避不及的林姓機車騎士撞擊頭部慘死,事後便挨告。
雖然蔣男在法院審理時堅稱自己沒有踢人,而監視器畫面拍下他「長條內黑外黃之物」只是擡腳、抖動膝蓋造成的光影,法官不予採信,再加上他過去也曾因交通糾紛,自稱黑道持木棒砸車,顯見其對於他人不當駕駛行爲的容忍度明顯偏低,稍受刺激就暴力相向,但考量事發路段空間狹窄,邱男也不該堅持超車,因此依傷害致死將他判刑7年6月,且須賠償死者父母共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