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放鳥! 怒留言「破X、腦殘」 衝動男代價曝光

臺中市25歲詹姓男子,不滿遭甲女放鴿子,在其IG公開貼文留言「破給」、「給狗幹啦」、「腦殘」等辱罵言詞,法官認詹男貶損甲女人格與社會評價,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王煌忠攝)

臺中市25歲詹姓男子,因不滿甲女未依約與其外出約會,竟在甲女IG公開貼文留言「破給」、「給狗幹啦」、「腦殘」等辱罵言詞,還不斷撥打電話及發送訊息騷擾甲女,法官認爲詹男貶損甲女人格與社會評價,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方起訴指出,詹男在2023年8月13日,不滿甲女未依約與其外出約會,接續以IG及通訊軟體Line傳遞訊息、撥打電話等方式騷擾甲女,併發送「幹破你娘」、「媽的難怪工作做沒多久一直換」、「弱智」、「你這種樣子乾脆去做酒店啦」、「給人幹一幹就有錢了啦」、「媽的講自己好像多清廉」、「怎麼不去死一死」等訊息。

另外詹男還竟基於公然侮辱犯意,在同月16日晚間,於甲女公開貼文下方留言「破給」、「給狗幹啦」、「媽的」、「腦殘」等語辱罵,足以貶損甲女之人格及社會評價;因甲女針對詹男違反跟騷法部分撤銷告訴,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就公然侮辱部分聲請簡易判決。

臺中地院簡易庭認爲,詹男所爲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審酌詹男無犯罪前科紀錄,犯後已坦承犯行;兼衡其自陳爲大學畢業、從事服務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若不服判決可上訴。